2023年03月1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項目服務確認表》,原告支付17600元用于幼兒早托班課程費用,托育課程服務時間為6個月(不包括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原告繳費后開始接受幼兒托育服務,托育場地在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71號安泰華庭71-19#。2023年05月04日,被告通過微信客服的方式通知原告由于經營不善,無法繼續提供合同約定的后續5個月的托育服務,且不予退還剩余5個月托育服務的所有費用。同時告知原告可通過與第三方客服聯系,將剩余托育服務轉課至其他教培機構,但經原告了解確認,轉課至其他機構后仍需額外繳納相關的課程費用累計1萬余元,無法抵償給原告帶來的經濟損失。原告對此解釋及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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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