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詳細流程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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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18896人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八條等相關規定,勞動仲裁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爭議一方提交申請書,包含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三、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四、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五、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回復于 2023-05-26 11:12:30 咨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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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