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23年5月18日從某公司離職,離職時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證明注明無勞動糾紛),當時財務統計了應結清薪酬及需補繳的公積金,發了一張工資領取表讓本人簽字,公司財務表示過幾天會把工資發給我,目前公司仍未支付,經過詢問,公司負責人表示之前負責的工作有問題,想要進行一次面談,目的應該是為了針對之前工作中的問題進行討價還價,甚至直接扣除,本人并未接受,想咨詢律師下一步應該怎么處理,公司如果以之前的工作出現錯誤為由是否可以拒絕發放工資或者要求進行賠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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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讓公司追繳公積金,但是本人已經離職,且相關的勞動合同也遺失,應該怎樣處理?
能證明你和這個單位有關系就可以,沒有買住房公積金就是違反,就可以討。比如每個月都在交養老保險記錄啊,上班考勤表,工卡、工資條、廠牌之類的都可以證明你是該廠里員工,而工資條就可以證明沒交公積金。只要能證明你是該單位在職或離職員工,也可讓單位反公司以本人的借款未報銷為由停止發放本人工資 公司以本人借款未報銷為由停止發放本人工資
案件贏應該是沒有多大問題,建議你申請仲裁,仲裁請求可以這樣寫:1、要求公司退回處罰的1000元工資;2、補發工資500元,并多付你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25元;提供的證據可以是你的離職證明和當月未發工資單明細 原問題:《公司以未能及時處理您好,我在私立幼兒園已經離職,領導以工作未交接完,拒絕開離職證明工作證明并且以不到工資發放日為由拒絕支付工資,該怎么辦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履行。無合同約定依勞動合同法的條款執行。能夠有證據證明已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了,即可離開單位處所。也可以以規章制度侵權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原問題:《我提出離職已滿一個月,領導卻以工作未完成為由拒現在的公司以我未提交前面公司的離職證明不給我發工資是否合法
不合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你的工資我這有離職時公司發的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核算,現在公司以公司規定為由,推翻之前核算單上的工資
一,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需支付你一個月的待通知金;二,支付你從入職日到離職日期間的經濟補償金;三,為你辦理失業相關手續,可按月領取失業金;四,保留好你以前的工資單,拿到勞動局去投訴,追回你該得的工資。 原問題:《關于公司辭退員工最后一個月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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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