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我父母離婚了,但是現在我爸爸過世了,名下的房子能不能過戶給我媽媽?離婚協議沒有寫房子歸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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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離婚了,但跟前夫共同一套房,現在還有貸款,離婚協議上寫的房子給他,可以辦理房子過戶嗎? 我現在離婚了,但跟前夫共同一套房,現在還有貸款,離婚協議上寫的房子給他,可以辦理房子過戶嗎?
需要你倆把分割該住房協議細則,歸誰所有,寫進你們的離異協議,再有兩人拿著協議,去做個公證。然后在貸款還清后,雙方一起,憑這份公證的離異協議,和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以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到房管申請辦理離異析產過戶住房手續。你好,房子在媽媽名下,但是如果媽媽出軌了房子能給爸爸嗎?
展開全部 這位知友,看來為了房子你有必要和父親對簿公堂,爭取到房子的權益。因為父母離婚協議中明確屬于媽媽那份房產份額歸你所有。這就奠定了你對這套房子使用權的基礎?! 〔贿^這件事情不要急于通過訴訟解決問題,還是先和爸爸商量,動之以情,曉之以你好,我父母過世,把房子過戶給我,要房產評估嗎
需要辦理繼承。首先,住房是你爹媽婚姻期間取得,就是他倆共有,一人一半產權,你爹過世,需要辦理繼承一半產權手續,先看你爹有無遺囑,有遺囑,依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依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我父母的房子繼承給我了,并沒有過戶,那我屬于名下有房嗎
是的。房子沒有過戶,即還是登記在父母名下,所以子女只有居住權,沒有買賣權。需繼承人們辦理了繼承過戶,得到他們自己的房產證,才取得房產的所有權,才可以買賣房產。 原問題:《父母去世后,房子還沒過戶到子女名下,子女是否只有居住權而沒有買賣權》已經領了離婚證了,當時離婚協議寫的是房子給女方,但房子沒過戶,我現在還能拿回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真實簽訂的協議是合法有效的,特別是在法定機關民政局寫下的協議,更是具有極強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確權之訴。有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者到我的百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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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