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小區剛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他們要對小區進行綠化道路改造提升,我這么樣和他們簽訂合同才有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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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對小區道路規劃的公共停車位不交服務贊,強行進行小區和堵大門物業怎么處理合法
常見的物業糾紛案件中,大多數業主會因小區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而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那么,業主拒絕交物業費的理由有很多,以下這個理由成立嗎?理由:找不到停車位案例:業主王先生于2004年購買了一套位于A小區的住宅后,就一直住在這個小區。時隔多年您好,我是哈爾濱阿城區的一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小區的房產問題很多求幫助。
你們小區有沒有業主委員會?有的話,炒掉這個垃圾物業,小區被盜是物業的責任,民警怎么管?每天給你去站崗?不現實,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炒掉現在的物業,換一家新的物業。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那恭喜你,沒的辦法,我遇到過。找誰都不好使,因為是房產公司、小區全部業主住房被征收,小區路面,綠化可以要去補償嗎,按什么標準補償?
嚴格的講,要明確這塊綠地的性質。如果是市政公共綠地,政府因規劃調整而征用,小區居民沒有補償。如果是屬于小區內的綠地,買房時有證據證明是屬于小區的,則理應屬于全體業主,應該獲得補償。 原問題:《商品房住宅小區綠化帶被征收,小區居民有補償嗎》小區業主委員會無法成立
不合法的,小區是應當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業主委員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為防止業主在小區道路停車,把小區道路用地樁封堵,不讓車輛通過,是否違法
有權利的。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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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