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25日入職一家公司,試用期底薪為5000元,面試的時候告訴我1到3個月轉正,但是勞動合同簽的是底薪3500,3個月后轉正,7月底我申請了轉正申請,領導告訴我業績達到后可以轉正,8月份業績已經達到,薪資也調整為7000?提成,9月份請了7天病假,業績沒有達到,今天告訴我沒有達到公司要求,試用期沒有過,讓我不用去上班了,本月底薪也會調整,具體調整多少要節后才告訴我,(她的意思是底薪會低于5000),我該怎么辦呀?是繼續去上班還是發了工資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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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