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子6歲多,在社區公園玩耍的時候與一個2歲的小孩子發生碰撞,就是我家小孩子從一個30厘米左右的地方跳下來,2歲小孩子從旁邊走過來,我家孩子膝蓋撞到2歲小孩的頭部,那個2歲小孩摔倒在地上把鼻子磕破,縫了6針,現在對方家長要求我們賠償醫藥費1600、去疤膏500元、營養費1000元,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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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不小心把小孩子撞到地上
畢竟是自家的小孩子惹的禍,拿出幾個錢給對方孩子壓壓驚也是有必要的。掏出兩百塊錢,交予對方,讓給孩子買點水果補償一下。你真萬幸,萬一摔個腦癱,你花幾十萬人家也不一定饒了你們家的。對方要是嫌錢少就再加三百變成五百。希望能夠幫到你。 原問題:《我小孩子在一起玩,造成我家小孩頭部受傷縫了五針
還是要找幼兒園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幼兒園……,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小孩子被對方小孩家長弄傷
做老師的應該有足夠的肚量。你要學會跟家長溝通。表示自己以后一定更加關注這個孩子。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的孩子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受傷了,你也會很著急的。同樣,如果家長能換位思考一下,一個班有那么多小朋友,老師不可能每個人都盯著一舉一動的。但是,離婚,小孩子的撫養權
可以協商解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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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