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房本上加女生名字,這一直是爭議不斷的話題,女孩子把這個當成衡量愛情的標準,你不愛我,所以你不愿意加我的名字,不愿意給我安全感。
關于在房本上加女生名字,這一直是爭議不斷的話題,女孩子把這個當成衡量愛情的標準,你不愛我,所以你不愿意加我的名字,不愿意給我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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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以后,社會上出現了一股“加名潮”,很多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紛紛跑去“加名”,甚至很多年過半百的人也跑到民政局“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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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這種事,看錢誰出,若男方全款,單寫男方名字,那無話可說,寫你名是情分,不寫是本分,畢竟誰也不想把七寸讓別人拿捏,安全感,誰都缺少;
若男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那就是寫夫妻雙方名字,本著先小人后君子,可以商定比例;這不是傷感情的事;
若首付都是雙方共同出,那肯定寫夫妻雙方名字,如果單寫一方,那么,這種事,無論單寫或男單寫女,這種配偶留著干嘛?過年殺年豬么?另外,婚姻是雙方的事,婚姻代表著你已經成家立業,往后所有的事,需要自己主見,一個小姑娘連這個還在糾結,想不明白,婚后那么多關卡,你可怎么面對?。?/span>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子可以不加名字,但是有貸款,婚后貸款怎么還?婚后兩人收入屬于家庭受傷,男方用家庭收入還自己房貸說不過去。房子畢竟是大件,過百萬的財產,誰都慎重,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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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男女,因為結婚前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加不加女方名字的問題,反目成仇,甚至直接分手。我一朋友,在結婚前加他老婆名字,完了,男方父母生病了,要用錢,女的直接離婚,還打官司拆分財產,惡心不?另一朋友,結果5年,女的也是要房子寫她名,結果婚內出軌,男的啥都沒落著!男的天天搞店里生意,女的天天在家啥也不干勾搭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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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婚后幸福美滿的,兩個人在一起是和彼此一起生活,共度余生,而不是和房子過一輩子,三觀相符,性格合適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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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于彼此的感情,也可以選擇在婚后增加名字,何必糾結于婚前,既然已經決定嫁給對方,,肯定不是沖著離婚去的,而是要過一輩子,婚前與婚后其實并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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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2、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核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3、婚后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稅。因此婚后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稅即可。
4、需要提醒的是,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后、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房產證代表對房屋的所有權,很多夫妻在結婚前房子都是由一方購買的,因此結婚后都想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
按照法律規定,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是多個人共享的。也就是說,房屋的所有權人并不只能是一個,只要當事人愿意,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是幾個人共同享有。因此,當事人在結婚后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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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必要因為這些而爭吵,加名字,婚后也是可以的,最主要是彼此兩個人共同經營以后的小日子。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婚前要不要加女方名字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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