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的意見
2025-12-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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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的意見(冀教政體〔2012〕103號)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做好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對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
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的意見
(冀教政體〔2012〕103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做好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對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意義重大。長期以來,我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要求,在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近年來,學生視力不良率居高不下,結核等傳染性疾病發病數量有所增加;一些地區和學校不重視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工作機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實,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衛生基礎設施條件落后等。為切實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領導
學校是育人的場所,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學校工作的首要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從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衛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這項工作扎扎實實地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一把手負總責的“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的工作機制,確保學校衛生工作與其他各項工作同步發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學校衛生工作納入教育工作計劃,作為綜合評價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健全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和《高等學校醫療保健機構工作規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管理機構,認真做好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工作,加強對師生公共衛生和健康安全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和健康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斷提高防范能力。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設立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負責調查研究本地區中小學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開展中小學生常見疾病的預防與矯治,組織中小學衛生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各級各類中小學應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中等專業學校和寄宿制學校,可根據需要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生人數不足600人的中小學,可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系統開展學校衛生保健工作。高校醫療保健機構受主管校長直接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根據學校規模和醫療保健任務配齊、配強衛生技術人,做好衛生監督、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和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救護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嚴格監督管理
學校是人群密集的特殊場所,做好各種常見病、多發病和傳染病的預防,搞好衛生監督,有其特殊的重要意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結合本地、學校實際,研究制定學校傳染病流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學校預防疾病和衛生監督規章制度,有效保障師生身體健康。
一是建立學生健康檢查管理制度。要認真執行學生每年四次視力監測和一次健康體檢制度,加強學生健康檔案管理,每年10月底以前,逐級上報當年學生健康體檢工作情況,明確健康體檢人數及肝炎、結核等傳染性疾病和視力不良等常見病檢出等數據。
二是建立常見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宣傳制度。要依據《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大學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保證健康教育課時和相關健康教育活動,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主題班會、升旗儀式、廣播、墻報、板報、發放健康處方等多種形式,結合季節性、地方性常見病、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等,向學生系統傳授健康知識和健康生活技能,開展常見疾病的預防與矯治,增強學生的健康意識,提高學生的健康生活能力。
三是建立環境衛生、飲食衛生、教學衛生、生活衛生等監督制度。定期檢查學校教學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教室采光、照明及黑板、課桌椅的狀況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宿舍、食堂、廁所、引用水衛生狀況,切實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以及教室、宿舍衛生的管理;定期檢查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衛生、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是否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四是建立傳染病報告、轉診、隔離、管理制度和學校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重點了解每名學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發熱、盜汗等肺結核、流感等疑似傳染病癥狀,密切監控,認真記錄(妥善保管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追蹤記錄),一旦發現有疑似癥狀者,立及報告學校醫務室做進一步檢查和處置,必要時立即轉送相關專科醫院。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并采取相應的隔離防范措施,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五是建立督導檢查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防疫與監督規章、制度、標準,認真做好檢查監督工作,檢查結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及評有、評先標準體系。學校每學期檢查2次,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檢查1次,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學年至少檢查1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此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根據季節性防病和防疫需要,適時加強衛生監督與督導檢查。
六是建立業務培訓及工作管理制度。各級各類學校醫療保健工作機構,要重視加強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醫療保健工作管理,嚴格業務技能考核,保證學校衛生技術人員熟練掌握相關業務知識與技能;要細化醫療保健工作流程,嚴格防病、治病操作規范,堅持定期培訓、考核、檢查制度,杜絕醫療事故發生。
四、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衛生工作條件
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學校食堂、飲用水、宿舍、廁所等衛生設施建設,改善學校的衛生條件;要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要求,保障學生人均學習、生活使用面積和健康安全的教學、生活環境,為學生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要將學校衛生經費納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經費預算,設立學校衛生工作專項資金,專門用于學校衛生監督及病、防疫工作;要加強教室、宿舍、圖書館等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功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要定期檢查班容量和學生睡眠狀況,關注學生健康,保障學生健康發育和成長;要督促青少年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體質,提高防病抗病能力。
五、落實防疫工作責任,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黨政領導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防疫和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逐級、逐校簽訂學校衛生防控工作責任書,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責任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定期公布學生健康體檢和學校衛生防疫與督查工作情況,對因防范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而導致傳染病爆發流行,對學生健康和生命造成嚴重危害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嚴肅處理。
河北省教育廳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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