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然出了事故不管是誰的責任都有點扯不清。這不,最近詢律君朋友就出現了這種問題,問我追尾了但是對方喝酒了誰的責任?那接下來,詢律君就來和大家說說吧~
一、一般追尾事故的責任認定原則
在正常情況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追尾事故通常被認定為后車的責任。這是因為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若未能做到,導致追尾碰撞,后車司機操作不當或疏忽大意往往是主因。比如,在城市擁堵路段,前車因紅燈短暫停車,后車如果沒控制好車距,“哐當” 一聲撞上前車尾部,基本可以判定后車負全責。
二、對方酒駕時責任認定的變數
然而,當發現前車司機酒駕,情況就變得微妙起來。酒駕屬于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極大地增加了道路行駛的危險性。即使是后車追尾,前車酒駕這一過錯也不能被忽視。
如果能確鑿證明前車司機酒駕行為與追尾事故的發生存在直接關聯,例如前車突然違規變道、蛇形行駛,后車躲避不及才發生追尾,那么前車司機很可能要承擔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因為酒駕導致其駕駛行為失控,成為引發事故的關鍵因素。
但要是追尾原因純粹是后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未按規定車速行駛,即便前車酒駕,后車大概率還是要承擔部分責任。畢竟,后車自身的違規駕駛行為是導致碰撞的直接 “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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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追尾事故的責任劃分: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防均無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4、如果是自己方追的尾,主要責任在自己,不會因為對方喝酒開車,你追尾就不用承擔責任的。喝酒開車,是喝酒開車的處罰,追尾的責任是交通事故的責任。
四、關于對方喝酒的處罰情形:
眾所周知喝酒駕車是違法行為,但是并不能說明喝酒開車是導致追尾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所以,對于題主追尾前車的,前車喝酒了在開車,責任劃分依舊會是題主全責,是需要承擔對應的事故責任的。
1、酒駕判定標準:駕駛員血液中每100ml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小于80mg即為飲酒駕車;酒駕處罰:暫扣駕駛證1-3個月,并處200-500元罰款,扣6分。
2、醉駕判斷標準:駕駛員血液中每100ml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即為醉酒駕車;
醉駕處罰:分三個檔次,
第一檔,未發生嚴重事故,5年內不得駕駛機動車,并處1000-2000罰款,如果曾經因飲酒被處罰過,還將面臨行政拘留。
第二檔,駕駛營運機動車輛,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禁駕10年,處15日行政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
第三檔,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終身禁駕,此類情況較為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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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追尾了但是對方喝酒了誰的責任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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