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某法院的一次直播強制執行登上熱搜,引發廣大網友熱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來,一位桑姓藝人因股權糾紛,不按判決文書履行支付義務,還和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直到法官到排演現場強制執行,他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連呼:“給我一分鐘時間,我籌集20萬,不要拘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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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況
2021年,曹某就股權轉讓糾紛,把桑某起訴至天心區人民法院。可開庭當天,桑某經法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缺席審理后判決被告桑某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向原告曹某支付欠款70余萬元,并按照月利率1%的標準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全部款項支付完畢之日止。
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桑某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就與申請人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以各種理由來搪塞。近日,執行法官得知桑某將來長沙參加某檔宣傳活動。明明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執行法官決定對其采取強制執行。
面對執行法官手中的“司法拘留決定書”,桑某慌了手腳,立馬表示:“給我一分鐘時間,我籌集20萬,不要拘留我!”
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桑某與曹某最終現場達成了執行和解。桑某當場償還了10萬元欠款并抵押了一臺小車,剩余欠款部分將按照執行和解協議分期履行。
那么,面對這種有能力還錢,但欠錢不還的老賴,會如何處理?有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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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律釋法
1、除生活所必須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外,老賴的其他財產可以被查封、凍結、拍賣。
根據法律規定,對于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執行。
2、老賴名單同步芝麻信用,網購、租房、租車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芝麻信用會同步在淘寶、天貓、神州租車等各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信用卡、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3、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高管等。
《公司法》規定,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范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出行將會受到限制。
老賴買不了飛機票,坐不了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艙位,買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等,老賴們的出行將各種受阻。
5、限制各種高消費。
老賴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6、其子女后代受到影響。
老賴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子女考大學可能被拒絕錄取;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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