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家庭暴力不再是可以被隱匿在家庭角落的“私事”,越來越受到公眾關注。作為博主,有責任幫大家厘清這其中關鍵的幾個問題,讓受害者能勇敢發聲,讓更多人認清家暴的本質。
一、家庭暴力的界定范圍
家庭暴力絕不限于我們通常以為的拳腳相加。身體暴力,像是毆打、捆綁、殘害等致傷行為固然是典型代表,那些用力推搡、掐擰,甚至長時間限制家人行動自由,使其無法正常生活,都在此列。言語暴力同樣不可小覷,長期辱罵、貶低,用惡毒言語摧毀他人自尊心,如 “你怎么這么沒用”“一事無成的廢物” 等高頻出現,給家人精神帶來極大折磨。還有性暴力,違背配偶意愿強行發生性行為,這是對親密關系最殘忍的褻瀆。另外,經濟控制也算家暴的隱蔽形式,掌控家庭財政大權,讓另一方沒錢吃飯、看病、社交,使其陷入孤立無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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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暴犯法嗎
答案是肯定的!我國法律明確對家暴說 “不”。實施身體暴力,輕傷及以上觸犯《刑法》故意傷害罪,面臨牢獄之災;即便只是輕微傷,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會受到罰款、拘留懲處。長期言語侮辱、誹謗,損害他人名譽,涉嫌侮辱罪、誹謗罪。性暴力違背性自主權,構成強奸罪等嚴重罪行。而經濟控制致使家庭成員基本生活受困,違反《反家庭暴力法》相關保護規定,施暴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為其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為人通過家暴的形式虐待家庭成員,且情節達到惡劣成程度的,即構成虐待罪,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其家暴、虐待行為而造成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的,則應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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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暴如何認定
認定家暴需多方面考量,證據收集首當其沖。
1、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
2、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主觀上必須具有故意;
3、家庭暴力侵害的客體是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
4、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客觀上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并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
5、受害者要留存傷情照片,被扯壞的衣物,醫院診斷證明,這些實物證據能直觀反映受暴事實;
6、報警記錄至關重要,警方出警過程、詢問筆錄是有力佐證;
7、證人證言,鄰居聽到爭吵、打斗聲后的陳述,親朋好友目睹家暴場景回憶,都能輔助證明;
8、時間上,家暴往往具有周期性、反復性,不是偶發沖突,多次類似暴力行為累積,更能坐實家暴性質;
9、傷害程度,從身體淤青、傷痕到精神萎靡、焦慮抑郁等身心創傷綜合判斷,專業心理咨詢師、法醫鑒定在衡量家暴嚴重程度時能給出關鍵意見,為受害者維權鋪就堅實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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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家庭暴力的界定范圍以及家暴犯法嗎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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