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決過程中,存在著一些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的情況。往往他們都會選擇二審上訴。那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聊聊關于二審當中大家比較關心的幾個問題之民事訴訟為什么二審改判很難?不服可以再上訴嗎?
一、民事訴訟中二審的定義
二審程序是上訴人要求上級人民法院審查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判是否正確、合法,以上訴權維護其合法權益的訴訟程序;也是上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請求,審查、監督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關內容,使錯誤的裁判員在法律效力發生之前就予以糾正。
二、民事訴訟中二審的規定
二審人民法院可以調解上訴案件,這是二審程序結案的一種方式。
一方面,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上訴案件,因此二審調解只能由合議庭主持;一審調解可以由合議庭或者法官主持。另一方面,第二審法院關閉全案調解,不限于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可以調解當事人的原案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調解原審判決的請求,也可以調解原審應當判決但不予判決的請求。此外,第二審人民法院實行并案調解。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的調解不限于原請求的范圍,可以調解新請求。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調解第一審合并審理的請求,也可以根據職權合并審理案件。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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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訴訟為什么二審改判很難
二審上訴是否改判,需要根據案件一審判決的具體情況和提交的證據來確定。找不到新證據的,一般改判的概率不大。總體來說,二審改判的概率不超過30%或40%,這意味著二審仍然有改判的概率。當然,改判的前提是事實或法律有問題,由專業律師判斷。
四、二審完了不服還可以上訴嗎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的規定,民事訴訟實行二審終審制度,二審判決結果為終審,不可以再上訴。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只能夠申請再審或抗訴。具體如下:
1、申請再審:
申請主體: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申請期限: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發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申請檢察院抗訴: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檢察院會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會向法院提出抗訴,法院會根據抗訴進行再審。不過,當事人不得再次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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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民事訴訟為什么二審改判很難以及二審完了不服還可以上訴嗎的相關問題解答,如有法律問題,歡迎關注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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