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合同,第三條有講第三個月取消獎金,然后發合同的時候說是一直做一直有,現在到了第三個月了就沒有按照合同的工價發工資,而是按照當時工廠的正式工工資標準來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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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合同,第三條有講第三個月取消獎金,然后發合同的時候說是一直做一直有,現在到了第三個月了就沒有按照合同的工價發工資,而是按照當時工廠的正式工工資標準來發的,有當時發合同時談話的視頻證據
1、“為期三年自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合同到期后2007年1月續簽至2009年12月” 按照這種情況,屬于《勞動合同法》應當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參考:《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你好別人欠我工資沒發,當時沒簽合同,只是口頭說了一下,到了該發工資的時候他只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該怎么辦
如果沒有證據,先舉報或投訴,在此過程中,注意收集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如果已經有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您好應聘到現在的公司上班現在是第三個月,老板沒有簽訂合同,現在第三個月了拖著社保不交,因為這個月沒有上班好多天,然后他又不上班的時候是沒有工資的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沒簽勞動合同,做滿一個月辭職,是走的時候發工資還是等到發工資的時候發
沒有勞動合同,隨時可以要求離職,不必提前1個月通知單位,要求單位馬上結清應得工資、支付你雙倍工資(從你工作的次月開始,最長11個月),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1年也是1個月,不滿半年是半個月,沒簽合同,雙5.16日入職,6.16日簽勞動合同,然后工資沒有按照老板所說的發
是這樣的,如果你想告公司結果肯定是贏的,當然,你得提供你在該家公司上班的證據,如門禁卡、公司的一些紀錄什么的,不過也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建議和公司協調解決,所謂先君子后小人嘛,公司也很怕被告的,因為他不僅要賠償你的工資,罰款也很厲害。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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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