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取保候審,休庭,之后會怎么判
刑事辯護2025-07-04 23:2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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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所以,是否能取保候審與涉嫌何種犯罪并沒有直接關系,犯尋釁滋事罪的在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規定時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另外,取保候審的應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原問題:《尋釁滋事取保候審之后還會被判刑么?》回復于 2022-05-16 2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