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里強迫勞動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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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威脅強迫勞動者
1、《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這一條不僅肯定了勞動者有拒絕在廠里工作半年了,廠里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工資按月發放,本月工資下月發放可以,隔月發放違法。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糾紛,廠里欠薪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公司強迫我簽署自愿放棄勞動加班費現在要開庭了
勞動法里面沒有規定可以自愿加班不領加班工資的,這顯然是違法。你現在不想離職,那就現在先做著,但是你要將有顯示加班時間的工資條留住,但是你們上班的話一定要有考勤記錄,如果是電子考勤的,你要在2年以內到勞動局去投訴就可以保護。 原問題:《公司強你好,我在廠里上班,廠里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我們購買社保,現在工作中受傷了,申請工傷認定,廠里不出工作證明怎么辦
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補償。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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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