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債務糾紛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如果簡單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會導致一些當事人惡意偽造債務,使婚姻充滿風險。因此,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注意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即舉債一方應證明所負債務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在債權債務糾紛中,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外的情形只有兩種,即夫妻實行分別財產制或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實際生活中這兩種除外情形極少,從而導致在債權人起訴的案件中,絕大多數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實際上有的卻是夫妻一方借的賭債或與債權人串通偽造的債務。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可能會為一段婚姻背上一輩子的債務。實際生活中因夫妻一方賭博、信用卡套現、高利貸等債務,導致無辜的配偶一方含辛茹苦為其還債。 實際生活中,大多數民間借貸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之上,即債權人信任債務人自身有償還能力,而不是信任債務人的配偶有償還能力。將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簡單推定為共同債務,不僅違反了民法上債的相對性原理,更為嚴重的是,這種推定過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幾乎免除了債權人在締結債務時的一切謹慎注意義務。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合同雙方,對合同以外的其他人不產生約束力,即便其是合同義務人的配偶。債權人除了對自己的簽約行為承擔責任外,同時還應承擔由交易產生的風險。考察一下我國港、澳、臺三地區的相關規定,對夫妻共同債務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就應以其個人財產清償,而不考慮舉債之用途目的。 在審判實踐中要注意審查借款是否實際發生,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配偶是否享受利益,以此判斷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既要防止假離婚坑害債權人,又要防止一方與所謂的債權人勾結偽造債務。 原問題:《在離婚訴訟中出現債務糾紛應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05-25 08:41:02
相似問題解答
想要離婚債務糾紛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離婚糾紛案件離婚債務糾紛問題
專業辦理離婚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離婚,有債務糾紛
可以點擊律師頭像聯系我們,專業辦理婚姻家事案件離婚 案件 債務糾紛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離婚糾紛案件離婚 債務糾紛。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給你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