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從外地分公司調回總部,我報道后既不安排我工作也不說辭退我。因為合同未到期,想逼著我寫辭職報告免了補償你我現在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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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想辭退,也不安排我工作
企業里不安排工作,不作辭退處理,主要原因是: 1、為了規避支付被辭退員工辭退補償金。逼迫員工無法忍受自行離開。 2、員工沒有過錯而予以辭退,企業擔心動搖人心,不利企業人才穩定。因而采取的”拖延戰術“。 3、為了減低辭退成本,企業方不再您好 我的勞務合同到期后未續簽合同 到期后又工作兩年
律師解答: 1.2008到現在沒給我交過任何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的費用,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補繳,如果勞動者自己已繳納的,由單位進行現金補償。 2.原先合同是2008年1月到2009年12月3我和公司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辭退我,不給補償我該怎么辦
你先要證明你跟企業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工資條\考勤卡\胸牌\經審批的請假條等,有了這些基本證據,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機構不收費. 搜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至一年的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補交社會保險。支付經濟公司把我調外地工作我不去為由辭退違法嗎
像你這種情況,屬于公司鉆法律空子的一個典型,我實際接觸的案子中大多數公司為了規避經濟補償都是采取這種做法的。 從公司角度講,他們調動你到其它崗位或者地區工作都是合法的(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注明工作地的話,如果注明了工作地就是公司違反合同,你可合同到期后,未續簽,仍在公司工作八工月,以后被公司辭退了,請問有哪些補償
合同到期后沒有續簽,繼續工作了半年,現被公司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5個月未續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還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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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