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滿了一個,在這個月30號離職,可以領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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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能涉嫌違法解除合同,工資照發,但應賠償用人單位損失。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告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其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但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而且還應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其他情形,勞動者解除合同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勞動者29號寫離職書,30號離職,如果不屬于用人單位具有法定過錯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同意的,是違法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損失。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原問題:《本人30號離職,29號寫離職書,當月可以拿工資嗎》回復于 2022-11-13 08: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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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五個月了 現在去簽離職合同 還能領工資嘛?
自己申請辭職的不可以領失業金的,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除非是你合同期到期申請的不再續合同,然后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申請失業金領取書,簽完字后就可以到勞動局等有關部門領取失業金了 原問題:《我已經離職5個月了,現在還可以領取失業金嗎》請問試用期沒有做滿一個月離職會發工資嗎
試用期不到一個月有工資。如果企業不給當事人結清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書面告知單位。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于情于理于法都應當給本月中旬離職,未做滿一個月,會有績效工資嗎?
試用期未做滿一個月辭職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應依照勞動合同規定或約定來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第一個月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嗎?
員工辭職后當然可以要求結清工資,這個問題用腳指頭想想都是知道。我覺得題主問題的并沒有那么簡單,題主很有可能想問的是辭職后能不能要績效工資,能不能要年終獎,能夠要求老板什么時間結清工資,以及如何要求老板結清工資。(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在意淫,題自動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不提前一個月離職還能拿到工資嗎?
如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可以隨時提出離職,并且要求支付補償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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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