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患者可以作為刑事案件的原告報警或上訴嗎?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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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屬于。 我國司法精神病學理論和鑒定實踐一般認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主要有以下兩類;一類是處于早期(發作前趨期)或部分緩解期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等)患者,這種患者精神病理機制的作用使其辨認或控制行為的能力有所減弱;另一類是某些非(狹義)精神病性精神障礙人,包括輕度至中度的精神發育遲滯(不全)者,腦部器質性病變(如腦炎、腦外傷)或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癲癇癥)后遺癥所引起的人格變態等,神經官能癥中少數嚴重的強迫癥和癔癥患者等。這兩類人雖患有精神病,但其作案時辨認和控制能力并未完全喪失,仍具備一定程度的刑事責任能力,故應對自己所實施的危害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原問題:《強迫癥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嗎?》回復于 2022-12-06 14: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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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強迫癥患者周圍有20人,這20人做與強迫癥所不想的事情,最后強迫癥被逼死了,這20人犯罪嗎
我感覺你可能有一點強迫癥的癥狀,希望你耐心看完我的文字,我相信你看了以后,一定會從其中獲得啟發。硬碰硬我們是干不過強迫癥的,否則它就不叫強迫癥了。對于是石頭的強迫癥,我們是雞蛋,不要拿雞蛋去碰石頭。就是應該把強迫癥當成你身體的一部分,就像你被告上訴,原告可以反訴嗎?
不能,反訴應當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這種情況只能另行起訴。 原問題:《被告上訴原告可以反訴嗎》一審判決后作為被告已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失費原告不上訴同樣作為被告的保險公司上訴
一審判決后,任何一個當事人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就沒有生效。二審法院應將上訴狀送達所有沒有上訴的當事人,并通知全部當事人參加二審訴訟。 所以只能等二審判決做出后才能根據二審結果要求保險公司付款。 原問題:《民事判決書下來后第一被告上訴第二被告即不服勞動仲裁上訴狀的原告可以寫三個人的名字嗎
能,同一法律關系的兩個或以上的被告或原告因為請求事由相同是可以寫在同一份上訴狀中作為上訴人上訴,并只預交一份訴訟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二條 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別上訴的,按照上訴請求分別預交二審案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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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