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一審駁回我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再審終結審查。我有確鑿證據證明一審法官枉法判決,我能向檢察院控告一審法官枉法裁判嗎?如果能控告,應當向那個檢察院控告?求幫助!謝謝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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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駁回起訴所要解決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義上的訴權問題,它針對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駁回起訴適用裁定的方式,當事人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適用的方式與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點主要是,不予受理適用于當事人起訴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駁回起訴是發生在人民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之后。 駁回起訴適用于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4項起訴條件或屬于第111條所列7種情形以及有相關規定的情況。具體有以下幾種: 1、原告自身缺乏訴訟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起訴,需其法定代理人代理。2、原告不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如其所主張的權利屬于他人或是他人的權利受到了侵害。 3、沒有明確的被告。如被告的信息不祥,人民法院無法通知被告應訴。4、無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如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卻說不出賠償多少數額。5、不屬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如單位內部分房或內部工作責任制規定的內容。6、沒有管轄權或按照級別管轄的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如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由原、被告住所地以外的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或經濟案件的標的額應由其上級法院管轄的案件。7、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其按申訴處理后當事人拒絕的,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如判決或裁定生效后,原告或被告對同一事實提出新的證據起訴的。8、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內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9、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10、屬于行政訴訟范圍的。如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11、雙方當事人之間有仲裁協議、約定仲裁的案件。如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爭議發生后,雙方達成仲裁協議的。但當事人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的除處。12、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或雖經勞動仲裁但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如勞動爭議案件未經勞動仲裁前置程序的處理,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13、二審程序審理中認為依法不應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如一審法院裁判后,當事人上訴,經二審法院審查,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二、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經審理后,發現原告請求法院保護的實體權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因而對原告的請求不予保護的司法行為。所要解決的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問題,它針對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請求,用判決的方式作出。 駁回訴訟請求適用于以下范圍:1、請求保護的實體權利未受到侵害或雖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損失已由侵害人填補。2、與他人未發生爭議或雖然發生爭議,但爭議已經解決。3、放棄實體權利,如已過訴訟時效等。4、被告不適格。對于上述前三種情況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已形成共識,對后一種被告不適格,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在司法實務中存有很大爭議。 原問題:《被告主體不適格,是駁回訴訟請求還是裁定駁回訴訟起訴》回復于 2022-11-12 0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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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法官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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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紀委舉報;該法官所在法院的紀檢部門控告,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一審枉法裁判,終審維持原判,再審,抗訴都未得到支持,要舉報枉法裁判應是哪級法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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