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外文期刊證據的譯文和公證,我可以在提交起訴狀之后提交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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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律規定,如果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法院工作人員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如果法院已經受理,需要補充的內容,可以在庭審前,證據交換時解決;當然確實需要對起訴狀進行補充的,法律也不禁止。 《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1、起訴條件,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審查:第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對于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起訴救濟:第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原問題:《行政上訴狀提交后,是否可以提交補充上訴狀,有沒有固定的格式?》回復于 2022-12-20 15: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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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被告沒有提交答辯狀也沒給出證據。開庭后提交的證據原告可以被告證據突襲向法庭申請證據無效嗎?
不是。被告在開庭審理時,可以當庭答辯。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作為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法院的審理。但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離婚開庭后沒有提交的證據,后期還可以再提交嗎
沒有證據也沒請律師,你準備接受法院最壞打算吧。你沒有證據,開庭時只要陳述事實就行了,沒有證據找律師也不能給你變出證據來。開庭要準備: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請問,錄音證據可以在開庭時提交的嗎?
如果法院沒有指定舉證期限的,可以當庭提交證據。起訴狀提交的證據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您好!根據你提供的情形被告只有一人,準備兩份起訴狀提交給法院,一份法院,一份被告。證據只需準備一份,若被告需要調取證據可以去法院復卷。舉證時請一定要注意舉證時間。但是如果需要提前質證,則需要證據原件。一般舉證只需要復印件,開庭質證需要原件。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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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