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用紅筆寫他人的名字算不算侵犯他人的姓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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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通常故去的人才會用紅色的筆來寫名字,象墓碑上就是這樣,活人墓是不能描紅的。基于這個原因,正常生活中如果用紅筆寫別人的名字就是對別人的侵犯。紅色,也就是朱紅色。過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紅色的筆來指示,稱為朱批。除皇帝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紅色作批示的。所以,紅色代表至高無上的權力,一直沿用。實際上這個傳統,在歷史上是有跡可循的,也并不是迷信,只是個忌諱罷了。大致原因是兩個,第一個,在古時候,每當有人被判處死刑,便會用雞血寫他的名字。其他犯人的名字是萬萬不能帶有紅色的,否則這個搞錯可不是一件小事,試問一下,如果大家都知道這個規矩,正常人被用紅筆寫了名字,心里肯定不舒服。第二個原因,歷史上很多朝代皇帝是用紅筆批閱奏章的,普通人自然不能用和皇帝一樣顏色的,這便是犯了忌諱了,皇帝一定要是獨一無二的。 原問題:《為什么不能用紅筆寫名字?》回復于 2023-01-03 17: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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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肖像權,以及侮辱他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律師:你好!請問一下我被他人用別人的名譽起訴了,我該怎么辦?
民事責任,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調解(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訴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還可報警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還可提起刑事自訴 原問題:《被人侵犯名譽權怎么辦?阻攔他人報警算不算違法
如果你受到刑事追責,則是誣告陷害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侵犯他人肖像權。
具體是什么情況呢非法侵入他人果園看護房算不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2113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5261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種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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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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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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