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非法被人占有,怎樣收回?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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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家的房被我一個叔伯叔叔倆占了20多年,他們當初是趁我家沒人撬門進去的,我父母看他家沒地方住就讓他們住,結果他們一直住了二十多年,沒給過一分錢,還不理我父母很多年,現在他們兒子大了想結婚,要拆房蓋房子。我家持有1990年的宅基地證和大隊批示,可是1997年土地局量房子的時候我家并不知情,所以簽的是他家的名字,并且還發放了宅基地證,說我家的宅基地本失效了,現在不太清楚土地所有沒有發我家的房被我一個叔伯叔叔倆占了很多年,他們當初是趁我家沒人撬門進去的,我父母看他家沒地方住就讓他們住,結果他們一直住了二十多年,還不理我父母很多年,現在他們兒子大了想結婚,要拆房蓋房子。我家持有1990年的宅基地證和大隊批示,可是土地局量房子簽的是他的名字,說我們的宅基地本失效了,現在我家想收回宅基地,請問應該怎么做?我想問,1他家持有的宅基地證有效嗎?應該怎樣才能撤銷?2 他家占有我家宅基地數年,我家如果要收回應該怎么辦?3 如果我家起訴他家搬走成功,他家強行不搬走怎么辦?4 土地所和大隊有沒有責任?土地所發的新的宅基地證時是否需要檢查或收回舊的宅基地證? 原問題:《我的宅基地被別人強占,我怎么才能找回》回復于 2022-11-07 08: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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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怎樣認定非法占有為目的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印發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對金融詐騙案件中如何認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歸納總結:“根據司法實踐,對于行為人通過詐非法占有,非法所得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非法占有目的不明確
如何認定“非法占有目的”既然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突出和強調了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將詐騙的主觀故意與客觀行為特征作為并列條件,既然不能再按照96司法解釋規定的那樣,只要行為人實施某一特定行為就可必然推定其主觀具有非法占有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資產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廉租房被非法占有
根據《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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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