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特別約定沒有寫明約束條件,現在告訴我有約束條件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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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對于保險合同糾紛也是一樣,無論是民訴法還是保險法都沒有規定保險合同糾紛采取舉證倒置原則,由保險公司承擔舉證責任。當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這一規定,實際上就是對保險公司的提示說明義務的一個特別規定。 原問題:《法律那一條款對保險條款特別約定是否明確告知發生爭議時有哪一方舉證》回復于 2022-12-18 1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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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詢一下借條可以有特別約定條款嗎?
一、民間借貸的約定管轄協議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者約定管轄,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糾紛或者財產權益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后,以協議的方式選擇解決他們之間糾紛的管轄法院。債權糾紛中,只有合同之債可以協議管轄,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改,關于協議管轄的適電子合同書里沒有寫明工資底薪多少?只寫了按甲乙雙方約定支付工資,這樣有問題嗎?
這應該不對呀,一旦有了糾紛,說不清楚。我們這里就是這樣,我剛開始來的時候,就說是按照積分來制定工資的,問多少錢,人家說也就是兩千四左右。但是大概有四個月,我都是兩千二,而且是沒有任何違規。結果人家說兩千二就兩千二,兩千四只是個大概。你看看。06年父母買的重大疾病保險,現在有疾病后,發現內容并不是重大疾病保險,理賠金額特別少怎么辦
普遍遇到的問題。沒有什么好的辦法,可以投訴保監會。社區問題,社區開具隔離證明沒有寫明具體原因,導致無法保險理賠
一般來說,從沒有疫情的地方回來并不需要隔離,但是要出示核酸檢測證明,具體根據當地政策為準。無疫情的地區,返回有疫情的地區,這個一定要謹慎而行。因為貿然返回家鄉,很有可能會被統一隔離, 那這樣就得不償失了。2022年省內低風險地區到低風險地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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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