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的一年合同,本來試用期是兩個月,但是后來又給我延長了一個月,并且還簽了一個新的合同,公司這樣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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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公司簽了五次合同了,還是沒有簽無固定合同這樣合法嗎
結合勞動合同法及實際案例來看 應該在你第三次簽合同時就應該提出無固定期合同 如果你沒提出就等于放棄了自己法定的權力 再要求用人單位簽無固定期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 并不違法 如果在你第三次簽合同時要求簽無固定期合同而用人單位只簽了試用期合同,沒有簽勞動合同,這種合法嗎
1.僅僅約定試用期的無效,視為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且單位應承擔賠償金。2.工資應以貨幣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代替。3.應當支付一個月替代通知金,已經經濟補償金。4.單位應按規定繳納社保費,并對員工應繳納的部分進行代扣代繳,不得以發給職工現金的就我簽了合同上面是一生三份的但是我只簽了兩份這樣的合同還合法嗎
你好!你的提問"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要問是否合法合理嗎?可以這樣寫入合同條款中,“甲方執二份”意味著甲方是政府部門,一份作為單位的檔案保存,另外一份用于財務報賬的依據;還有一種可能是一份用于檔案保存簽了一年的合同,其中試用期是三個月,這個合法嘛?
廣東胡律師: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不合法,相關法律并沒有用人單位此違法對需要向勞動者作出賠償,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在第二個月里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其給予你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工作兩個月公司沒簽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因為疫情被封導致15天沒上班,被公司單方面延長了一個月的試用期
可以結清工資,簽勞動合同可以一個月補償工資什么情況下你可以拿到企業的離職補償金?由于企業的過錯,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比如企業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你交納社會保險等等);企業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與你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企業不再與員工續簽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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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