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東莞戶籍地可以辦理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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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可以。《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原問題:《我不是廣東戶口可以在這里辦離婚手續嗎?》回復于 2022-10-31 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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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在東莞清溪可以辦理離婚協議嗎
協議離婚的,可以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申請受理。男方為東莞市戶口可以在東莞預約離婚嗎
根據東莞市法院的規定,你要出示被告一方在東莞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法院才會受理。但判決下來后,你們還是要持判決書回原來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可以,但要有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如暫住證等。所需材料一般有:結婚證、身份證、暫住證等。 原問題一方是近期遷入東莞集體戶 一方不是 請問能不能在東莞離婚
需要你倆一方是東莞戶籍,才可以。《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協議離婚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寄回戶籍地辦理嗎
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就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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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