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在第3年的10辭工了笫3年我應享有年假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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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是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和批準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于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谌藯l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萌藛挝灰员┝?、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谒氖鶙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谒氖邨l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趧诱咴鹿べY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緱l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谖迨畻l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趧诱邞敯凑针p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萌藛挝粚σ呀浗獬蛘呓K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原問題:《去找兩個月短期工作,可以說我是干長期的,等兩個月后在在辭職嗎?》回復于 2022-10-30 2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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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深圳市工作滿一年依法享有帶薪年假是幾天呀
年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你好,我2020年12月入職,在2021年休了一天年假,2022年2月休了5天年假,2022年四月離職,公司要求我支付五天年假的工資,這樣合法嗎?我應該給嗎
您好,公司為什么要您支付工資呢?很明顯是不合法的。有需要的話,可以點我頭像進行電話咨詢詳細溝通。我在公司2020年簽了第1次合是2年的,今年3月份續簽笫2次3年的合同,現在公司裁員該怎么賠
合法。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14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你陳述的情況,你在公司已任職3年,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是在2008年1月1日即新《勞動合同法》年假應休未休,有什么資格享受年假
以下供參閱 點下采納 實際補償 包括上班工資100% 另加200%加班費 為三倍補償《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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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