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后,債權人沒有申報債權,債務人提起民事訴訟后,債權人是否可以提起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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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處理方式不一樣,但是立法的大思路是一致的——都認,但結果不一樣! 在破產清算程序中(第56條): 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在破產重整程序中(第92條): 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 原問題:《未申報的債權在破產清算程序中如何處理?在重整程序中又如何對待?》回復于 2022-10-30 1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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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后,就對債權人提出的破產申請有異議,可以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會對異議進行裁定。在法院宣告破產前,企業可以申請重整、和解——你們資產如果足夠償還全部負債,可以申請重整、和解,進入重整程序或者和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怎么理解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以致影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時,債權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之權利。 我國《合同法》第73條明確規定了債權人之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懲罰性債權的債權人能不能提起破產申請?急,在線等!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7條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債權人債務人雙違約
債務人違約怎么辦:違約發生后,視違約程度、債務人財務狀況、債權人權利狀況等因素,債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種救濟途徑:1、自主協商。一般來說,如果債權人預期債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只是暫時出現問題、最終償債可能性較高,而且訴諸司法成本相對較高,同時在無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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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