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老工傷,沒有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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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傷十幾年了沒鑒定,如果也沒有工傷認定的話,現在已經不能再進行工傷認定了,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原問題:《工傷十幾年了沒鑒定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16 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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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工傷認定,工傷鑒定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工地工傷認定,沒有合同,
需要咨詢律師可以聯系我,點擊頭像可以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聯系溝通工傷鑒定工傷認定
發生工傷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構成殘疾的,申請傷殘鑒定,根據等級獲得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工傷沒有勞動合同,想申請勞動仲裁認定勞動關系,走工傷認定
1.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認定為工傷并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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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