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離婚,2020年離婚,然后他2021年河邊的借款17萬,然后現在借款方告借款說是19年借的但我不知情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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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復中指出: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于案涉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若單獨舉債的夫妻一方無法證明所借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您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原問題:《你好,我已離婚,前夫婚內單方借款離婚后需要共同償還么?我根本不知》回復于 2022-11-24 10: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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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離婚13年,2008年的時候前夫向,信用社借款十萬塊錢,擔保人是他的小三夫妻,我沒有簽名,信用社又小三夫妻還上,現在小三夫妻告上法院,要我償還
“我和前夫離婚后13天,他向別人借款10萬”,從法律角度講,我和前夫離婚后13天,還屬于夫妻關系,在上訴期內,判決是不生效的,要過了上訴期,判決才生效,所以你們還是夫妻關系,他的借款,還是夫妻共同借款。但是,你們的離婚如果是法院判決的,他的前夫借款,我需要還嗎?
原問題:《前夫的借款為什么會跟我發短信,還要我償還百分之五十,離婚協議簽得很清楚,雙?》離婚 債務分割 要回借款
你說具體什么內容對方利用前夫房產借款所借錢款全部直接打入前夫賬戶目前借款本人被認定詐騙,我可以起訴他前夫要求退還錢款嗎
這位前夫依法辦理購房手續,取得本人名字房產證,該住房產權就是前夫合法擁有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 ‘斒氯私桢X和對方,雙方屬于借貸關系,當事人可以憑拮據主張債權起訴對方要求還錢。 《物權法》規定: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你好,我和前夫離婚孩子跟著他,他不讓我接孩子我可以告他嗎
既然你已經下定決心離婚就說明你和他之間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他單方面想要以孩子作為復婚的籌碼,這樣的男人實在夠可惡。依你目前的狀況,做好還是向法院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否則,像你說的,不僅你受折磨,連孩子也要挨打受折磨,這樣的成長環境對孩子不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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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