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想再婚,房產證是父親和母親的名字,我是獨生女,需不需要母親提前立下遺囑,如果不立遺囑以后會很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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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加了名字的話,房子就屬于你父親跟你繼母的財產,如果他們離婚,房子就會一人一半;如果日后立了遺囑(必須是有律師見證或者做了公證才有法律效力的,單純私下立的沒法律效力),那么在你父親去世之后,屬于你父親那部分的產權將按遺囑分配(例如你父親在遺囑上說明他的產權份額只屬于你;又或者說產權分額屬于你跟你繼母分平,或者按一定比例劃分等都可以,直接會按遺囑執行),同樣地你繼母方面亦一樣,只要立了有法律效力的遺囑就按遺囑辦。但如果沒立遺囑的前提下去世,屬于你父親的一切個人財產,包括這一半房子的擁有權,將分按繼承人的數量進行平均分配。這些繼承人當中是包括了你、你繼母及繼母的女兒(法律上繼母的女兒是你父親的合法繼女)、另外還有你的爺爺奶奶(就是你父親的父母,只要他們還在世就有權繼承)。這樣的情況,同樣適用于你繼母那邊的。所以如果房子加了你繼母的名字,那么你將來能分到的份額只會很少。2、這要取決于你跟你父親的商量。因為就算加名字也可以在簽署的時候說明份額的。就是說加你繼母的名字進去,你繼母只能占這房子的百份之幾的份額。只要寫清楚,那到時候就算有個萬一,她也只能拿走占的那一部分。另外,當然就如上述那樣,你父親最好提前立個有法律效力的遺囑說明剩下屬于你父親的那部分房子份額只屬于你之類。當然,亦可以跟你父親商量,立個法律有效的協議,將來他們百年歸老后,只要你盡好贍養的責任,房子就只屬于你之類。這些就得看你們怎樣商量分配了。3、房子拆遷后,安置房就會成為婚后共同財產了。4、加名字好與不好,在第一點已經寫得很清楚。你們家自己得有個商量。 原問題:《父親再婚,繼母想在房產證加名 我是獨女,現已經結婚。父親再婚,有一老房子是私房,是母親過世》回復于 2022-11-23 1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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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去世,爸爸再婚,我單身,想立遺囑,不留給爸爸可以嗎
當然可以,你的財產你說了算。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你好,問一下,房子父親的名字已去世,母親立了遺囑,現在母親也去世,能過戶嗎?
父親已去世,母親健在的情形,母親只能就本人的財產立遺囑進行處理,而不能連父親部分也一起處理。如果在遺囑中擅自處理不屬于本人的財產的,該部分沒有法律效力。 原問題:《父親己過世,母親健在,母親有權立遺囑處理全部財產嗎》父親和母親蓋了一棟房子,母親去世,父親再娶后媽,現遇拆遷,我想繼承母親留給我的份額,去公證的話需要后媽簽字嗎?
1. 房子應當是你父母結婚后所購?2. 如果是,你母親去世后,這房子一半是你父親的,另一半是你母親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你母親的一半應當由你父親和你、你母親的其他子女、你還在世的外公外婆共同繼承。3. 如果你父親在世:后媽沒份;如果你父親去父親去世了,房產證上沒有寫名字,沒有留遺囑繼承,家里還有奶奶,母親跟我,想問的是房產是怎么分配的
1. 你父親與你母親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即使只登記了你父親的名字,也屬于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此房屋的所有權你母親原本就有一半的份額,另一半才是你父親的遺產,遺產才發生繼承的問題。2. 你家戶口本上如果就你們五口,直接拿這,你好!我請問我母親用了我已故父親的工齡買的房改房,現在說父親沒有權益,所有權是母親。那我母親去世時有遺囑,說都給弟弟,我能繼承父親的工齡對應的財產嗎
你說的情況房子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半屬于你父親,你父親死后變為遺產,應當有你母親和你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子以你母親的名義購買不改變一半屬于遺產一半屬于你母親個人財產的性質。這個房子是從你父親分配到的公房而來,所以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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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