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子的事情,要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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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注意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商品房的條件 2001年4月4日,建設部發布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當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現售商品房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二、了解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明確的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況; (三)商品房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原問題:《買房子需要事先了解哪些方面事宜?》回復于 2022-11-07 16: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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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于法院凍結的事情想了解下
A公司將車交付給你朋友的時候,車子有沒有被查封?如果已經查封了 A公司就喪失了對被查封物的處分權A公司處分查封財產的行為肯定是無效的啊你朋友當然也就沒有獲得車子的所有權。但是了,A公司跟你朋友簽的合同是有效的,簡單的說嘛 甲跟乙簽了封買賣關于建房子的事情
好好運作,如果按照正式的竣工驗收標準是不大于50公分,偏移了2米的話,可以自己收集四鄰單位的意見,如果不影響四鄰采光通風,可以由規劃局組織征求四鄰意見,只要認定為不是嚴重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就可以繳納罰款取得正式驗收手續。前提是得做好前期溝關于房子被法院凍結的事情
一,先查詢被凍結的原因: 1,如果是買方的責任(未執行生效判決等),當事人需要同法院的執行庭聯系,溝通執行生效判決款項的方式方法。 2、如果買方沒有其他的還款方法,也沒有其他的財產,則日后有可能對方會申請對當事人的房產拍賣以獲得執行關于房子裝修售貨服務的事情
具體是什么情況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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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