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小三以調解結束,現在發現那時還給小三買了貴重物品可以從新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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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第二十九條 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原問題:《離婚一個月發現對方有小三能否申訴重判》回復于 2022-12-24 12: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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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小三以調解結束,,現在又發現當時還買了幾個貴重物品,現在還能起訴嗎
雙方在離婚后一年內,如果對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情況反悔的,可以進行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該案例的當事人發現另一方出軌,應該不能作為重新分割財產的理由。因為,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子女可以起訴小三嗎
你好,做小三一般不犯法。小三不違法的情況下是不能起訴的。我發現老公跟小三在一起,打了他,他現在想起訴我,我可以起訴他還錢嗎
你是不可以的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訴訟法上稱為本訴)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只能是被告才能夠提起反訴,你是不可以的。你不是本訴訟當事人。 原問題:《我老公和小三在外有了孩子想問下,可以起訴小三嗎
一般情況下不能,如果給小三錢了,可以起訴要回來。起訴小三,可以凍結小三的物業嗎?
如果你要起訴和你老公離婚的話,可以在起訴同時對他們的賬戶進行保全,不過要有充分的理由!比如可以證明他們出軌事實的證據,你老公給第三者現金或者貴重物品,固定資產的佐證!婚姻法規定:有證據證明對方出軌或者重婚的,法院會在財產分割和撫養權上傾向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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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