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區物業在家門上張貼物業催款單和一份21年別人家的律師函的復印件這種行為違法嗎我可以告物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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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貼在門上的催款單能作為訴訟時效的終端證據嗎?對于常駐小區的業主
物業費催繳通知單貼門上,是能作為訴訟時效的證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期限內未交納物業費,物業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業主僅以未享物業可以把律師函貼到門上嗎
律 師 函XXX:受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X”)的委托,XXX律師事務所指派XXX律師(以下簡稱“本律師”)為其代理人,全權解決與您拖欠物業費糾紛。現就相關事宜致函如下:您目前已經拖欠2006.4.15-2010.4.1物業往門上貼律師函違法嗎
律師函相當于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履行還款。如果當事人置之不理,下一步有可能接到的就是法院的開庭傳票。無論是否正規貸款公司,償還本金還是需要履行的,盡快還款為宜。如果有侵權行為,可以經起訴該律師。 原問題:《律師函應予貼在自己門上么,這樣做算違物業發來律師函貼在我家大門上,說我們欠21年物業費,但我們已經交了而且有收據,物業未經查實就張貼了一天我欠物業費的通知,造成我名譽損害
物業費發票沒有保留,前物業公司有2種可能:1、沒有你戶的物業費回執,就是可能你交了,收費員沒有入賬進了自己口袋;2、能夠找到你繳費的回執不提供,目的是要現在的物業公司收費和他們分成。前物業公司已經撤走,不怕得罪本小區業主,前物業公司的律師函你好,我是物業公司的,小區有政府規劃地上停車位,物業加裝了地鎖,屬違法行為嗎
看是否得到業委會許可,如果業委會認為裝地鎖更有利于小區的停車管理,物業按業委會的指示辦事,這是可以的。如果沒有業委會,物業為了管理方便,利于行人安全,也是無可厚非。但物業只是為了創收,為了個人方便,當然是不可以的,業主可以提出要求。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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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