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從事環保行業,環保局查到有煙氣泄露,去年10月份進行了罰款決定,現在派出所直接通知當事人需要行政拘留幾日。當事人在職期間任第一安全責任人,不是法人。第一次查處時當事人未上班,第二次復查時在上班,現場依舊有泄露,調查期間因法人委托后才進行了筆錄。但處罰決定下來公司未申請行政復議,請問這個行政拘留處罰是不是應該由當事人承擔,有沒有重新調查取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機會?應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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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不通知當事人也不是本人簽字違法嗎
現場發給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你拒絕簽字不影響決定書生效,如果不服,可以當場申辯,也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行政復議,還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不簽字是不影響生效的。 原問題:《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經過本人簽字算不算已經吊銷駕駛證啦?》民事案件法院決定延長審限是否應當通知當事人
法院決定延長審理期限的,法院需要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ǘ┊斒氯伺R時提出回親戚被行政拘留了,今天去派出所才發現,問其原因為啥不通知,說等出來當事人自行告知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梢院苊靼椎目吹焦矙C關在做出處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受雇于當事人進行屠宰加工,當事人未拿到合法資格證受到調查,我需要單多少責任
當事人駕車駛離交通事故現場,有證據證明不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不屬于肇事逃逸人如果不能證明,;對方報警,交警會認定當事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主觀上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的追究。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法院可以開調查令給當事人嗎
調查令,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證據,經申請并獲人民法院批準,由法院簽發給當事人的訴訟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文件。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即可申請?!睹袷略V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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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