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人A等私立師范大學四年級學生,希望畢業后成為教育公務員。但韓國《教育公務員法》第11條第1款規定,錄用教師時要優先考慮國立或公立的教育大學師范大學等教育機關培養的畢業生。由于該法規定,A等私立師范大學畢業生在就業時遇到很大的困難,于是A等以該法的規定違反平等權與選擇職業的自由為由,向韓國憲法法院提起訴訟。本案審理對象是《教育公務員法》第11條第1款,該款規定“在錄用國立、公立學校教師時,應優先錄用國立、公立教育大學、師范大學及其他教師教育機關的畢業生”。請求人A等私立師范大學四年級學生,希望畢業后成為教育公務員。但韓國《教育公務員法》第11條第1款規定,錄用教師時要優先考慮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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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學校設置培優班違反義務教育法的哪條規定?
釋義標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釋義 法條內容: 第五十七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教師被教育局開除工作
教育局有權開除教師公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于教師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老師不好好上課,上課喝酒,違反教育法哪條規定
現行法律規定中,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老師酒后不能上課。 2、雖然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但學校會有規范教師行為的守則,老師酒后上課或違反了員工守則,學校可以對教師進行處罰。 3、針對老師酒后上方的行為,看各地方的教育部門是否有明確的規... 原問職業教育法對職業教育的發展有何意義
首先一定要學一門專業的技術,隨著信息產業的迅猛發展,IT行業人才需求量也在逐年擴大中。IT行業發展日新月異,自然而然地產生大量的階梯式崗位機會,IT行業很多職位一年一個職業飛躍是常有的事情,而且從事的都是關鍵性崗位,企業隨著行業快速發展,崗除了憲法和教育基本法是不是都為教育單行法
我國先后已經制定并公布實施的其他教育單行法有六部:簡稱為《學位條例》、《義務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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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