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戀愛期間,相處一年多女方為男方花費18萬,期間男方隱瞞女方跟另一個女人同居,后期男方私自把女方為他買的車輛處理(車只是在他名下,為說過贈與),錢款不知道在哪,談分手男方也承認欠女方18萬元,這個情況可以按詐騙報警嗎還是起訴可以要求返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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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質詢男女朋友同居期間男方為女方發的錢,在分手的時候女方要還給男方嗎?
視情況而定,同居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要根據具體事情原由來確定其形成的關系是借貸關系還是贈與關系。如果借貸關系則可以要回,如果贈與則不能。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戀愛期間 ,男方存錢在女方那,分手戀愛期間 男方存錢在女方手里 分手之后還能要回來嗎
原則上是可以要回去的,不成了就還給他,但是我國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啊,那要看你怎么說了,如果她不還你可以通過第三方去索要,你要慶幸啊,相信天涯何處無芳草啊,緣分沒到而已,祝你好運 原問題:《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家里的錢分手后能不能要回來》同居期間男方要女方放棄工作在家照顧男方的父母,女方可以提出工資要求嗎
你沒有把情況說清,本人已60多歲了,我認為如果父母身體好,經濟上有保障,做兒女的把父母安排一個適合老人生活的地方,自己的事盡量自己做,也是一種孝敬。如果連房子都沒有,排除老人就是不對的。 原問題:《和父母同居的時候,女方要求男方的父母搬走,男女之前是戀愛關系,然后男的向女的借了兩千塊錢,分手后男方以各種理由說只能還一千,女方大致算了下,戀愛期間所有的轉賬加在一起轉了四千多這個能要回來嗎
分情況,金額不是很大,女方不需要還錢。 很多男女雙方在談戀愛期間,為了培養感情或者向對方表達情意,經常會互贈禮物或者互相轉賬,而互送禮物或支出金錢的消費活動可以視為一般贈與,贈與已實際履行原則上不允許撤銷。也就是說,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花的錢,分手之后需要歸還嗎
不用歸還,屬于贈予行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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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