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卻七八年不還錢可以算利息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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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判決生效后,執行逾期利息,是按照人民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還是一年期貸款利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擴展資料:案例:2015年2月,下崗工人朱某作為借款人、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作為保證人和沁陽某銀行共同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2015年2月10日,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和作為信用擔保人李某與借款人朱某簽訂了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三方分別簽字蓋章。2015年2月11日,沁陽某銀行與朱某、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簽訂了一份個人擔保借款合同。朱某的丈夫于某作為配偶也簽字確認。上述三份合同簽訂后,沁陽某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于2015年2月12日將80000元貸款給朱某,合同約定還款時間為2016年2月10日。逾期后,朱某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全部還款義務。2016年9月9日,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按照合同約定將朱某違約未還款的59995.35元本金及3124.64元利息共計63112元代為償還。后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訴至法院,要求朱某等人償還63112元。2018年3月28日,沁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朱某應償還原告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63112元及利息,于某、李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三被執行人未自覺履行,沁陽市再就業辦公室于2018年7月2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原問題:《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執行的逾期利息計算方法是什么?》回復于 2022-05-18 22: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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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要求支付被執行人不履行申請執行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及廷遲利息兩種嗎?
答:是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及逾期利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如果被執行人逾期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要求支付加倍利息、逾期利息。我借給別人一萬元 沒有約定利息 我可以向法院申請利息嗎 勝訴后依舊不還錢,可以增加償還利息嗎
從起訴之日起可以主張利息。調解生效對方不履行還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還是不還錢可以二次起訴嗎
一事不再理原則你好,執行費是按照1、申請執行的本金。2、申請執行的本金利息。3、申請執行的本金、利息、律師費。4、實際執行款。例如,我申請執行50萬,而實際執行到賬5萬,這個應該按照哪個標的算?謝謝!
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執行金額怎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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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