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財產分割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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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財產性質事先明析 近年來,離婚率逐年上升。除了夫妻雙方好說好散,協議離婚外,到法院訴訟離婚的,多數都會為財產分割鬧得不可開交。如今家庭財產的種類日益豐富,已不單單是銀行里的存款,而各種家庭財產中,房產無疑要算“大頭”。由于房產取得的時間、獲得的方式等各不相同,因此圍繞房產如何分割的爭執也屢見不鮮。 其實,家庭財產中,什么財產屬于對方、什么財產屬于己方是大有講究的,最大限度地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本專題通過對幾個典型案例的分析,使讀者了解一些有關家庭財產歸屬的原則。 財產獲得途徑不同分割歸屬視情而定 朱某因妻子去日本打工致夫妻感情淡漠,他們離婚最難邁的坎就是財產問題。原來,雙方名下的百萬房產是由公公婆婆為他們購置的,而房內裝潢則由娘家在小夫妻辦過結婚手續后負責實施的,兩人還有一筆70萬日元的存款存在岳父名下,這些財產如何分割成了大難題。后經法院判決,由于公公婆婆是在兒子婚前為其購房,該筆財產認定為對兒子個人的贈與,是男方的婚前財產,不予分割。岳父岳母的裝潢費、購置家具費用是在雙方婚后支付,且并未明確該財產只贈與女兒一人,構成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各半分割。而以岳父名義存下的日元,認定構成夫妻二人對岳父的贈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予分割。 為孩子置家產有講究 父母為子女買房、買車,最好在子女辦理結婚登記之前即辦理完畢,購房要把房產證拿到手、購車要把名字登記好,這樣就明確了財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父母為婚后的兒女贊助買房買車也不能“一給了之”,沒有特意明確贈與對象的贈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夫妻共同財產。解決方法是明確具體的贈與對象,并最好立下書面證明。 勿以他人名字存款 因為各種原因,一些夫妻常常以他人名字存款,其實風險很大。如果對方主張是贈與,特別是在親屬中間,往往很難認定。現在存款實行的是實名制,以他人名義存款就表示這筆錢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對方不拒絕也同時表示接受該筆款項,贈與行為就視為完成,而贈與是不可以隨便撤銷的。若存款兩年以內的,在訴訟過程中有一個訣竅:可以主張對方不當得利,這樣證明構成贈與的義務就轉到了對方,對方提供不出證據就要退錢。 合法權益不要放棄協議不成訴訟解決 去年,張某發現丈夫在外“有花頭”,痛定思痛決定離婚。在“離婚大戰”中,為了爭奪一歲半兒子的撫養權,張某接受了丈夫提出的苛刻條件: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兩人為此還特意草擬了一份協議并簽了字。沒想到公婆無論如何不愿放棄自己的寶貝孫子,丈夫也隨即改變了主意,以張某已經簽字同意為由主張財產全部歸自己所有。張某遂提起訴訟,請求離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兒子由自己撫養,并以丈夫有過錯為由主張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支持了張某的前三個訴訟請求,最后的一項請求因張某沒有提供證據未予支持。 無過錯方可請求賠償 因婚外情等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予一定數額的損害賠償。司法實踐中,上海地區的精神損害賠償最高額為5萬元,一般情況下法官會結合對方過錯程度酌情判決。但這樣的事實認定很難,主要在于無過錯方難以收集有力證據。目前已有判例認定在公共場所的拍照、錄像證據的證明效力,當事人可以從這方面取證。 不要接受不平等的協議 商量不成就去打官司,一切依照法律規定辦。完全不必為了快速離婚、使對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而在財產上做出讓步。第一次訴訟離婚被駁回,半年后可再次提出,只要在此期間感情沒有得到修復,哪怕雙方的共同財產無法認定、無法分割,或者對方堅持拒絕離婚,正常情況下法院還是會判決離婚,因此,完全不必為了“趕時間”放棄財產。至于孩子的撫養,會按照“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處理,在雙方經濟條件等各種情況都類似的情況下,幼小的孩子一般會判由母親撫養。 規避房產分割風險 離婚時最容易產生糾紛的就是房產,有時明明是一方買的房,離婚時卻變成了“共同財產”;有時一方偷偷將房子轉賣,等到離婚時另一方才發現“房已易主”;還有將房抵押質押、簽下長期出租協議的等。規避這些風險,最好的方式當然是雙方約定婚內財產AA制,但除此之外還有幾招: 這里的婚前指辦理結婚手續之前,這樣即使日后婚姻有不測,各自均為婚前財產也好分。最好不要搞婚前“男方買房、女方裝潢”模式,這樣存在不少隱患:房子價格可能會上升,但裝潢、家具、家用電器總是會越用越不值錢,分家析產時女方就虧了不少。最好的方式還是在婚前由雙方共同出資,然后由“準夫妻”一起購房裝修,這樣的財產雖各是婚前財產,但雙方按份共有,日后若要離婚也可按比例分割。 實踐中存在不少離婚夫妻婚前轉移財產的情況,但往往會因為難以舉證使己方權益不能得到保障。因此,需引起注意的是,對于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如果買房人在買房時沒有要求賣方出示婚姻證明的,基本上可認定買賣行為無效。房產證上是夫婦兩人的名字則應當兩人都同意,或有一方的書面授權,否則買賣行為也無效。另外,夫妻一方在離婚期間私自轉讓房產,基本可認定“轉移、隱匿財產”,有過錯方可不分或少分。 具體方法是到房地部門查詢,如果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過未分割房產、哪怕是后來已經賣掉,都可以要求分割,并且記得主張對方不分或少分。 確定家庭財產歸屬注意事項 1、準確認識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除了常見的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所得、意外所得(如中彩票)等,遺產、受贈財產如沒指定專屬于某個人,也為雙方共同所有。另外,一方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買斷工齡款、破產安置費均為共同財產。其他財產如果無法證明屬于男女中的一方,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的債權債務分割不同。別人借錢,夫妻兩人在離婚時可以明確該筆債權的歸屬,只需通知借款人就可以生效。借別人錢就沒那么容易了,不管兩人之間怎么確定由誰還錢,對人家都不發生效力,借款到期即使兩人已經離婚也都有還款的義務。 3、AA制下的財產分割仍有可能不AA。即使夫妻雙方約定婚內財產歸各自所有,在離婚時一方為了照顧家庭如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仍然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另外,婚內財產AA制只對兩人發生約束力,對不知情第三人無效。 4、不要在分割財產上意氣用事、亂簽字。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對自己權益是極大的損害,另一半情已經沒了,就不要再在“財”上一場空。離婚時首先要冷靜分析,做任何決定都不能草率、不要在有關文件上亂簽字、更不能依照極不公平的“離婚協議”辦理離婚手續。依照法律規定,除非協議中有“脅迫、欺詐”情形,不得認定離婚協議無效,但“脅迫、欺詐”的有效證據極難搜集,實踐中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十分罕見。 5、注意時效和舉證問題。婚姻涉及財產的時效有兩個:一年、兩年。一年指對有過錯方主張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的,應當在離婚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兩年是指對有遺漏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在發現該筆財產后的兩年內提出。如果對方對財產有隱匿行為的,可以不分或少分。權利人應當注意收集證據,對方的身份證號、銀行賬號等都要掌握,并可以申請法院調取存取款記錄;公共場所的私錄證據也有可能被采信。 原問題:《訴訟離婚,財產應該怎么分?》回復于 2022-05-18 18: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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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