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07-0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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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實施意見(昆發〔2011〕13號2011年8月22日)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工商聯在統一戰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實施意見
(昆發〔2011〕13號 2011年8月22日)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工商聯在統一戰線、經濟工作和服務社會管理中的優勢和作用,推動我市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中發〔2010〕16號)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實施意見》(云發〔2011〕11號)精神,結合昆明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是鞏固發展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加強黨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領導的需要
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不斷擴大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是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著力點。工商聯作為統一戰線的重要組織,擔負著團結凝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重要責任。隨著改革的深入、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隊伍迅速壯大,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通過發揮工商聯的作用,將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引導他們遵章守法、創業發展、造福社會,幫助他們健康成長,有利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和愛國統一戰線,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和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
(二)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是搶抓橋頭堡戰略的歷史機遇,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
當前,非公有制經濟對昆明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越來越大、作用越來越突出,已成為昆明實現大跨越、大發展的重要力量。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市委、市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昆發〔2008〕9號)、《關于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昆發〔2009〕13號)等文件,對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增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創業興業的信心,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今年,《國務院關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意見》(國發〔2011〕11號)的出臺,為我市非公有制企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各級工商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積極支持工商聯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對于促進我市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搶抓橋頭堡戰略歷史機遇,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是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各類商會的重要作用是轉變政府職能、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工商聯作為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各類企業、工商社團和工商界人士的聯合組織,在協助政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服務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特別是在當前我市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的重要歷史時期,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積極培育和發展昆明特色的商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昆明現代市場體系的重要環節。
二、正確把握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工商聯工作的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的方針,緊緊圍繞區域性國際城市戰略目標,全面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不斷增強凝聚力、影響力、執行力,把工商聯建設成為政治堅定、特色鮮明、機制健全、服務高效、作風優良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為在科學發展社會和諧中造福人民貢獻力量。
(二)工商聯的性質
工商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在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中有著重要影響,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工商聯的基本特征
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有機統一,是工商聯的基本特征。統戰性主要體現在工商聯是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組織,決定了工商聯的政治方向、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經濟性主要體現在工商聯由工商界及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組成,直接服務于經濟建設;民間性主要體現在工商聯具有商會性質和職能,其組織方式和工作機制不同于政府工作機構。工商聯工作要牢牢把握統戰性,充分發揮經濟性,切實體現民間性。
(四)工商聯工作的基本要求
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培養擁護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隊伍;參加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推動經貿交流和協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加強行業協會商會建設,服務非公有制企業發展;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反映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人士利益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管理創新。
(五)工商聯工作的對象
工商聯工作對象主要包括私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成份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資企業等,私營企業出資人、個體工商戶、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業者等。
三、突出工作重點,充分發揮工商聯職能作用
(一)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導作用
各級工商聯要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于工作全過程,建立完善黨委統戰部組織協調、工商聯具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參與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努力探索新形勢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在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中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教育,把握培訓重點,建立培訓機制,豐富培訓內容,不斷提高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綜合素質,堅定共同理想信念,培養擁護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隊伍。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和支持工商聯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教育培訓工作,并把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培訓納入地區人才培訓體系。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正確認識非公有制經濟的歷史地位和歷史責任,積極投身區域性國際城市建設;樹立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的理念和致富思源、回報社會的精神風尚,積極參與光彩事業、扶貧開發、安置就業等社會公益事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促進社會和諧。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把企業文化建設與企業發展結合起來,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推動優秀企業文化的傳播和發展。以黨委和政府名義定期開展“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春城創業人才獎”評選表彰活動,大力宣傳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中的先進典型,營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中的作用
工商聯作為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組織和人民政協的重要界別,要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拓寬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有序參與政治的渠道。進一步密切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聯系,貫徹落實好市級領導聯系非公有制企業制度和市級領導聯系商會制度,深入了解他們的意愿和訴求,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環境的持續改善。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幫助其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積極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事務。推薦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人民陪審員、特邀監察員、特約檢察員、行風評議員等,鼓勵他們通過參政議政平臺,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和行業企業合理訴求,服務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適應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的形勢,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到機關掛職的試點工作,推薦選拔非公有制企業家到政府經濟部門、民主黨派、群團組織中掛職(兼職),適當增加工商聯界別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名額,使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比例分別不低于10%和20%。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聽取和尊重工商聯的意見。
(三)充分發揮工商聯在政府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中的助手作用
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昆明市委關于加強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意見》(昆通〔2008〕16號)精神和各項相關制度,注重發揮工商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優勢,建立相關重要經濟決策委托工商聯征詢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意見的制度,機關作風建設、行風評議要充分聽取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意見和建議;吸收工商聯參加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協調機制。積極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市、縣兩級工商聯有條件的要成立非公有制企業服務中心,開展專業培訓工作,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企業家綜合素質,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信息、法律、融資、技術、人才等方面服務,幫助非公有制企業更好地推進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不斷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抵御風險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協助政府有關單位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生產經營、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納稅等進行監督。按規定為會員出國(境)做好審核工作,協調關系,代表并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發揮工商聯在改善投資軟環境中的作用,組織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參加昆明市軟環境建設。
(四)充分發揮工商聯在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中的促進作用
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要求,推動商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機構、規范內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宣傳政策、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加強自律的作用。市、縣兩級政府應授權本級工商聯作為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內行業商會、異地商會的業務主管單位,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商會協會的管理、幫助和指導,制定完善管理服務措施,整合商會資源,形成發展合力。民政部門要繼續會同工商聯、投資促進等有關單位共同做好商會登記管理工作,逐步理順商會服務管理關系。要大力推動異地商會的發展工作,以長三角、泛珠三角及沿海發達地區為重點,采取有力措施,調動組建異地商會的積極性,主動聯系協調,爭取所在地主管部門的支持幫助,創新服務方式,優化審批程序,不斷推動異地商會組建工作取得新進展。各級各有關單位要關心支持異地商會的組建發展,加強服務管理工作。
(五)充分發揮工商聯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積極作用
各級工商聯要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和其他有關企業方代表,共同推動勞動關系立法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研究解決勞動關系中的重大問題和調處勞動爭議,正確協調處理投資者和勞動者權益的關系,引導非公有制企業依法與工會就職工工資、生活福利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平等協商,建立健全工資分配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引導非公有制企業積極創造就業崗位,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尊重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依法建立工會組織,支持工會開展活動。
(六)充分發揮工商聯在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中的推動作用
各級工商聯要以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戰略為契機,加強與國外境外重點工商界的聯系,更好地為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國際合作服務,促進和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加大“走出去”步伐,鼓勵支持有實力、有條件的企業在東南亞、南亞各國建立境外經貿合作區、設立商貿經營機構、與周邊國家合作開發資源,擴大對外承包工程、境外帶料加工和外派勞務規模。發揮民間商會聯系面廣、社會資源豐富的優勢,開展區域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建立與省內其他州(市)民間商會合作機制,為滇中經濟區發展和州(市)大通道建設與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作貢獻。適當放寬工商聯因公組團出訪條件,各級政府在出訪、接待國外工商社團及工商界人士時,可酌情安排工商聯負責人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加。
四、切實加強新形勢下工商聯組織的自身建設
(一)加強工商聯會員隊伍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建設
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廣泛性與代表性相結合的原則,做好會員發展工作。注重吸收行業協會商會、異地商會等經濟類社團和科技創新型、新興產業類的企業加入工商聯組織,做好規范管理。建立健全組織、統戰、人事和工商聯等部門共同推進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教育培訓機制,加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培養和綜合評價,按照思想品質優、社會貢獻大、公眾形象好、參政議政能力強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覆蓋面廣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隊伍。各級工商聯要積極配合市委、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非公有制經濟人才發展戰略,組織開展“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春城創業人才獎”評選表彰活動,深入開展創業帶動就業活動,對在昆明新創業的新生代企業家給予大力的鼓勵、支持和幫助,使其健康成長。
(二)加強工商聯領導班子建設
選好配強各級工商聯領導班子,優化領導班子黨內外、專兼職人員結構,適當增加工商聯(商會)兼職副主席(副會長)職數,把綜合素質好、各方面表現優秀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選拔到各級工商聯領導班子,并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工商聯(商會)主席(會長)一般應由熟悉經濟工作的黨外人士擔任。積極推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擔任縣(市)區工商聯(商會)主席(會長)工作。大力加強工商聯執委會、常委會建設,落實執委會議制度,建立管理監督機制,完善議事程序規則,切實發揮執委、常委作用。市工商聯要加強對下級工商聯工作的指導。
(三)加強工商聯機關建設
各級工商聯機關要大興求真務實、深入調查研究之風,提高工商聯機關的執行力。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深化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現代市場經濟、現代科技、社會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合作研究平臺,圍繞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現代商會建設等問題開展研究。建立完善符合工商聯自身特點的工作制度,推動工商聯機關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著眼統一戰線和工商聯事業長遠發展,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工商聯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及組織部門在安排干部培訓、掛職鍛煉、輪崗交流、選拔使用時,應將工商聯機關干部納入計劃,統籌安排,合理配備。
(四)加強工商聯基層組織建設
縣級工商聯和基層商會組織是工商聯工作的組織基礎和重要依托,在發展和管理會員、聯系和服務非公有制企業,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夯實基礎、完善體系的要求加強縣級工商聯和基層商會組織建設,還未成立工商聯組織的五個開發(度假)園區,要依據相關規定成立工商聯基層組織。縣級工商聯要抓好鄉鎮(街道)、社區和專業市場的商會組織建設。力爭到2012年底,實現市、縣、鄉三級[含五個開發(度假)園區]商會組織全覆蓋的目標,形成與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網絡體系和工作機制。
五、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對工商聯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黨委對工商聯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要把加強和改進工商聯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工商聯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黨委每屆任期內至少召開一次工商聯工作會議,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聽取一次工商聯專題工作匯報。沒有擔任同級黨委委員的工商聯黨組書記,列席同級黨委全委會。各級黨校、社會主義學院,要把非公有制經濟和工商聯工作的理論政策納入教學內容。黨委召開經濟、紀檢、政法、組織、宣傳、統戰等方面的重要會議,應視情況安排工商聯黨組負責人參加。
(二)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工商聯工作的指導
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聯系工商聯的工作制度,明確一位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工商聯。各級政府召開全體組成人員會議和常務會議應根據會議內容,安排工商聯負責人員列席,完善工商聯職能,委托工商聯承擔政府的有關工作任務。政府有關單位召開會議、組織活動,應視情況安排工商聯參加。政府制定出臺涉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文件和法規,應充分征求工商聯的意見。涉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府有關單位要主動加強與工商聯的聯系與合作,支持工商聯履行職責。各級財政應根據新形勢下工商聯任務的增加和職能作用的擴展,把參政議政、教育培訓、考察調研、對外交流合作、異地商會組織管理服務、評比表彰等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建立隨經濟增長逐年動態增長的機制。
(三)切實履行黨委統戰部領導工商聯黨組和指導工商聯工作的職責
黨委統戰部作為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同級黨委委托,領導工商聯黨組。要經常研究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和工商聯工作,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工商聯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協助黨委制定和貫徹落實工商聯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機制和制度,支持工商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工商聯黨組書記應由同級黨委統戰部分管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并兼任工商聯(商會)常務副主席(副會長)職務。
(四)發揮工商聯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
工商聯黨組肩負著實現黨對工商聯領導的重大責任,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牢牢把握工商聯工作的正確方向。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做好工商聯干部人事工作。加強對工商聯會員代表大會、執委會、常委會以及其他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指導。正確處理黨員干部和黨外干部的工作關系,支持工商聯主席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外干部的作用,搞好合作共事。
各級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具體實際,認真組織學習,并制定相關貫徹措施。市委統戰部將會同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目督辦適時對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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