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貫徹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意見
2025-07-0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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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貫徹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意見(川教〔2012〕93號)各高等學校: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2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貫徹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意見
(川教〔2012〕93號)
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頒布施行。《辦法》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要求,全面規范了高等學校章程制定的原則、內容、程序以及章程的核準與監督執行機制,是高等學校開展章程建設、實施依法治校,促進科學發展的行動指南和實踐綱領,對于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學習、宣傳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通知》(教政法廳〔2011〕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貫徹實施《辦法》,做好高等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各高等學校要以多種形式深入展開《辦法》的學習培訓和章程建設的研討活動,學校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學習、討論,并以此為契機,形成推動高等學校章程建設、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大學習、大討論。通過學習宣傳討論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對《辦法》實施目的與宗旨的認識,明確章程建設在完善現代大學制度,推動學校依法治校、科學發展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參與章程建設的積極性、自覺性,切實提高開展章程建設的能力,切實提升依法治校、依法辦學水平。
二、全面啟動章程建設工作
各高等學校要對照《辦法》的原則與要求,深入分析學校目前在章程建設方面存在的困難與問題,明確章程建設的方向、程序與時間表,編制章程建設的實施方案與工作計劃,在2012年內,全面啟動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已經制定章程的學校,要根據《辦法》,重新對現有章程的內容、程序等進行審核和修訂;尚未制定章程的,應當確定工作時間表,盡快組建章程起草組織,啟動章程制定工作。省教育廳將按照“分類指導、試點推動、突出特色”的原則,遴選部分有代表性的高校作為章程建設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試點高校,在遵循“法制統一、改革創新、自主管理”的原則下,盡快形成各類具有示范和推廣意義的章程建設成果,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列入四川省教育體制改革“現代大學制度改革試點”的高校要率先開展并完成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
三、嚴格章程制定程序和內容
(一)嚴格規范制訂程序
要建立規范的章程起草和審議程序。按照民主公開的原則,各校起草制訂章程之前,均須成立學校章程起草組織。起草組織由學校黨政領導、學術組織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相關專家,以及學校舉辦者或者主管部門的代表組成,可以邀請社會相關方面的代表、社會知名人士、退休教職工代表、校友代表等參加。
章程起草制訂的過程,是凝聚共識、促進管理、增進和諧的過程。章程起草必須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分析學校的特色與需求,廣泛聽取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內部組織、師生員工的意見,充分溝通協商,尤其是涉及到關系學校發展定位、辦學方向、培養目標、管理體制,以及教職工和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問題,必須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意見,充分科學論證。
(二)嚴格規范章程內容
章程內容是章程建設的重點和核心,涉及學校依法治校的方方面面,是今后學校依法管理、依法辦學的基礎依據和行為準則。各校章程必須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條款內容來制定,內容必須完備和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學校發展實際需要。
(三)嚴格章程核準機制與程序
省教育廳組建由教育廳及相關部門領導、高等學校管理者、社會知名人士和有關專家組成的章程核準委員會,成立由主要廳領導任組長的四川省高等學校章程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建立內部章程核準機制。
地方屬高校章程核準申請自2012年9月1日起開始正式受理。
學校章程草案起草好后,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審議通過后,提交學校黨委會討論審定,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報核準機關核準實施。市(州)政府舉辦學校的章程,由市(州)政府同意后,報省教育廳核準;省政府舉辦的高等學校的章程,報省教育廳核準;其他省級部門所屬學校的章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教育廳核準;民辦高等學校的章程,報省教育廳核準。其中本科以上學校的章程,經省教育廳核準后,再報教育部備案。
四、抓好章程建設的組織實施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章程建設工作,主要領導要帶頭學、親自抓、負總責,納入學校當前重要工作議事日程。今年5月以前,抓好學習、討論、宣傳工作;6月以前建立章程領導機構和起草組織,全面啟動章程起草制定工作。9月1日起,省教育廳正式受理章程核準申請。2013年12月底,完成各類高等學校章程制定及核準工作。省教育廳將適時組織章程建設督促、指導、檢查工作,及時反映各學校章程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各學校一定要以推動章程建設為契機,進一步推動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要將組織開展好章程建設作為近期依法治校的一項重要工作,對照《辦法》要求,認真清理和修改校內的各種規章制度,完善內部決策及監督機制,依法推進內部治理結構改革,健全師生權利保障機制,落實民主監督制度,推動學校整體改革和又好又快發展。
附件:四川省高等學校章程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四川省教育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高等學校章程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涂文濤 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副組長:王曉都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張林祥 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 康 省教育廳副廳長
成 員:傅 明 政策法規處處長,“9+3”辦主任
張瀾濤 計劃基建財務處處長
丁念友 組織干部處處長
王 羽 人事處處長
周雪峰 高等教育處處長
羅大憲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處長
李孝武 高校學生處處長
彭潤商 省學位辦主任
曾 全 監察審計處處長
張 生 技術裝備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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