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宿經濟發展的意見
2025-07-0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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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宿經濟發展的意見(桓政發〔2017〕13號)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旅游業發展的文件和會議精神,開發民宿產業,促進鄉村旅游轉型升級,加快全域旅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宿經濟發展的意見
(桓政發〔2017〕13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旅游業發展的文件和會議精神,開發民宿產業,促進鄉村旅游轉型升級,加快全域旅游建設步伐,推動旅游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制定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7號)、《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62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旅游產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4〕34號)和《本溪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旅游業改革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本政發〔2016〕9號)等文件精神,借鑒浙江桐廬、麗水關于促進民宿發展的相關政策,結合桓仁鄉村旅游發展實際,制定本意見。
二、發展目標
圍繞建設“中國山水氧吧之都、國際生態健康之城”的發展目標,打造民宿集聚體、培育旅游新業態、實現民宿產業化、推動經濟快發展。到2017年底,全縣建成3個民宿示范村,發展經營戶30戶,床位200張,年接待游客10萬人次,旅游綜合收入實現1億元。到2020年底,全縣建成15個民宿示范村,實現每個鄉鎮至少有1個民宿示范村,按照“2+1”布局,即縣城周邊2個,東西南北路各有1個,發展經營戶200戶,床位2000張,年接待游客100萬人次,旅游綜合收入實現10億元,實現民宿經濟跨越式發展,將桓仁打造成為全國知名、全省聞名、品牌最亮、效益最佳的民宿休閑旅游目的地。
三、發展要求
現代民宿是指利用農民空閑的房屋(或閑置的村集體用房、農林場房等)或農村可利用土地,按照“自然、生態、靜謐”的要求,結合當地自然生態、人文景觀等資源,以及農事體驗等農業生產活動,經整體設計,修繕、改造或新建房屋,為游客提供具有鄉野休閑養生功能的住宿場所。
(一)選址要求
1. 必須在縣城周邊和鄉鎮、村、自然屯。
2. 選址應符合《桓仁滿族自治縣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后的《桓仁滿族自治縣全域旅游規劃》和所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村旅游發展規劃及村莊規劃。
(二)建筑要求
1. 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牢固,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護等基礎配套設施,具有餐飲功能的民宿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按要求設置符合標準的三格式化糞池和隔油池等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執行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排放;房屋建筑須安裝防雷裝置(設施),并經具有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2. 房屋建筑有合法手續和房屋使用情況的證明,建筑設施符合消防和安全相關要求。
3. 道路通達條件較好,建筑不侵占河道管理范圍,避讓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無地質災害、山洪災害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的隱患。
(三)特色要求
1. 鄉土風情韻味濃厚。現代民宿要充分體現當地的生活特色和鄉情民俗,突出農牧體驗、戶外運動、休閑養生、民俗風情和文物古跡的展示及保護等不同主題,差異化發展多形態的現代民宿。
2. 建筑風格融入自然。現代民宿的建筑外觀要體現農本、古典和生態,與當地的自然環境和人文景觀相協調,提倡就地取材,使用低碳、環保的天然質樸材料,并將鄉土底蘊與現代元素有機融合,以滿足現代都市人的審美需求。
3. 裝修設計各具特色。現代民宿的室內裝修要秉持創意,注重細節,凸現個性,要融入文化元素,并進行形體、色彩和材質的混搭或疊加,對每個房間進行獨特的創意布置,開發各具特色的民宿產品,讓前來體驗的消費者流連忘返。
(四)其他要求
1. 要以現代民宿業發展為重點,整體推進農家樂休閑、鄉村景點觀光、農村運動休閑、農事節慶等農村新型業態的發展,讓消費者既能親身體驗精致的鄉村生活,又能欣賞美麗的田園自然風光,從而帶動農產品的銷售和農村其他產業的發展。
2. 要保證水、電、路、網絡等基礎設施配套,衛生設施齊全,有響亮的特色民宿品牌和互聯網宣傳推廣平臺,落實精細化管理措施,既能為游客提供經濟便捷的人文服務,又能提供人身財產等安全保障。
3. 參加旅游、公安、消防、衛生、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的培訓。
4. 鄰里關系和諧,踐行生態環保理念,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
四、經營模式
(一)旅游公司獨立經營模式。由域內外旅游投資公司或其他投資主體投資,新建民宿或購買、租賃民房改建的民宿聚集地,建成后由投資者獨立經營和管理。
(二)“公司+農戶”合作模式。由投資公司出方案、出資金,農戶出房屋、出土地,核算投資成本共同新建、改擴建民宿,并由投資公司成立民宿旅游服務公司,統一經營管理,農戶不得參與。經營收益由公司和農戶按投資成本比例分配。
(三)民宿協會統一經營模式。根據區域范圍,由鄉鎮或村成立本地民宿協會,建設和改造資金由協會成員自己承擔,由協會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建設標準、統一價格銷售、統一經營管理,經營收益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予以分配。
(四)農戶合作單體經營模式。完全由農戶自己投資新建或改造的民宿,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農戶自愿組合,最少5戶形成一個合作單體,每戶床位達到6張(每個床位不低于1.2米的寬度)以上的,可以各自報價、各自經營、相互支持、共享資源。
五、扶持政策
根據桓仁滿族自治縣民宿項目建設與運營標準,經驗收合格后,依據評定結果,縣政府從建設資金補助、等級獎勵資金、基礎設施配套等相關政策方面給予支持。
(一)床位建設補助
從2017年開始,縣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民宿產業發展,具體政策如下:對民宿經營公司或民宿經營戶,單戶接待規模分別達到10張床位、20張床位、30張床位(含)以上,且經營滿半年以上的,縣政府分別按照每張床位一次性500元、1000元、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6萬元)。
(二)等級評定獎勵
民宿投入運營一年以上,效果良好、信譽較高、無投訴的,縣政府按照五個等級進行評比,給予一次性獎勵:一星級獎勵1萬元、二星級獎勵2萬元、三星級獎勵3萬元、四星級獎勵5萬元、五星級獎勵10萬元(限于10張床位以上的,且此項獎勵只對公司或經營戶,不對協會)。
(三)設施設備補助
1. 對集中連片新建或改造達到8戶以上或床位64張以上的民宿,基礎設施配套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縣政府給予支持。
2. 對達到驗收標準、證照齊全的民宿,在消防、治安、應急逃生、住客登記系統軟件設備等方面的投入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經費補助。
(四)編制規劃補助
民宿投資公司或所在鄉鎮編制民宿專項規劃,經縣規劃委員會評審通過的,按規劃編制費的50%給予補助(每個鄉鎮或公司只限補一次且不超過10萬元)。
(五)對鄉鎮、示范村、旅游公司和個人的獎勵和補助
1. 鼓勵民宿投資公司對民宿(農家樂)集聚區進行連片新建(改造)提升,對新建(改造)床位總數達到本溪市民宿標準數量,被評為三星級的民宿,給予民宿投資公司一次性30萬元獎勵。
2. 鼓勵民宿投資公司對民宿(農家樂)集聚區進行連片新建、改造提升,對新建(改造)床位總數達到本溪市民宿標準數量,被評為四星級的民宿,給予民宿投資公司一次性50萬元獎勵。
3. 鼓勵鄉鎮(街道、園區)引進文創旅游類管理公司對農家樂、特色民宿、民俗體驗、農產品、傳統手工藝等產品進行整合、設計、開發、運營,打造開放式的民宿文化旅游村落。對單體二星級以上民宿達到10戶以上,年接待游客1萬人次以上(以公安住宿登記為準)的鄉鎮,給予鄉鎮一次性10萬元的補助;對單體二星級以上民宿達到20戶以上,年接待游客2萬人次以上(以公安住宿登記為準)的鄉鎮,給予鄉鎮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
4. 對舉辦節慶營銷活動的鄉鎮或旅游公司,視影響力和實際效果(活動人數1000人以上,涉關嘉賓10人以上,省市縣媒體10家以上),經縣政府核定,給予舉辦單位一次性10萬元的經費補助。
(六)扶持資金安排和規范管理
1. 以上政策獎勵和扶持資金從縣旅游產業發展資金中列支,具體實施細則由縣財政局、旅游委另行制定。
2. 申報獎勵扶持資金的星級特色民宿及相關經營管理公司,須在桓仁注冊為旅游類有限公司法人單位。年度若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投訴糾紛、重大違法亂紀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
3. 旅游部門負責牽頭民宿的申報服務和指導督查;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監督管理措施和服務政策,并強化日常監管。
4. 鄉鎮(街道、園區)負責本轄區內民宿的規劃、指導、審核、培訓、統計、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目標責任考核機制。一是縣直各涉關部門要安排專門負責協調民宿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及時受理和辦理涉關事項和審批手續;二是各鄉鎮要把發展民宿經濟作為一項主要工作來抓,由鄉鎮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三是各部門和各鄉鎮要把本部門和本鄉鎮的工作與我縣發展大旅游的總體思路結合起來,以發展旅游業、打造“中國山水氧吧之都、國際生態健康之城”為統領,大力開展旅游招商、全力支持旅游發展、合力服務旅游項目、鼎力助推旅游產業;四是加強監督檢查,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旅游委負責建立“三個一”工作制度,即一月一報表,一季一檢查,一年一考核。縣政府績效辦負責將鄉村旅游民宿經濟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到鄉鎮工作年度績效考核范疇,并視情況逐年提高考核權重。
(二)優化民宿經濟發展軟環境。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政辦發?z2016?{9號文件關于旅游用地的有關政策,對經營民宿旅游的項目用地優先予以土地保障。對民宿示范村、精品民宿項目,在統一規劃,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適當布置休閑亭、陽光棚等小型設施;二是建立審批綠色通道,由旅游部門牽頭,實行一站式辦公。國土、城建、市監、物價、衛生、金融、稅務等相關部門要用好現有政策,整合項目和資源,挖掘政策潛力,制定適合民宿經濟發展實際的用地政策、服務標準、審批流程、住宿發票等行業規定,公安和消防涉關民宿的審批事項原則上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由公安、消防、旅游部門聯合制定實施細則;三是涉關執法部門要轉變觀念,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服務能力,要主動服務、上門服務。除執行上級統一檢查行動和特殊任務外,不得隨意到招商引資企業和鄉村民宿檢查,為民宿經濟創造和諧寧靜、安全舒適的發展環境,促進民宿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附件:1.桓仁滿族自治縣民宿經濟發展計劃表
2.桓仁滿族自治縣民宿經濟發展工作責任分工
3.桓仁滿族自治縣民宿項目建設與運營標準評分表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附件1:
桓仁滿族自治縣民宿經濟發展計劃表
年度
民宿示范村
民宿經營戶
民宿接待床位(張)
民宿接待人次(萬次)
旅游綜合收入(億元)
2017
3
30
200
10
1
2018
6
50
500
20
2
2019
8
100
1000
50
5
2020
15
200
2000
100
10
附件2:
桓仁滿族自治縣民宿經濟發展工作責任分工
部門名稱
主要職責
風景旅游委
牽頭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工作,并負責制定行業標準、評定民宿等級、業務指導和協調,向上級旅游部門爭取民宿補助。負責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安排部署階段任務。
財政局
負責保障縣級民宿補助資金
發改局
負責指導和幫助旅游公司投資民宿項目立項,向上爭取項目扶持政策。
城建局
負責規劃審批,指導民宿建設。
國土資源局
負責保障民宿建設用地,向上爭取用地指標。
環保局
負責指導和幫助民宿安裝環保設施,并符合相關要求。
交通局
負責保障民宿道路交通網絡化、便捷化建設
農發局
負責指導和幫助民宿開發、銷售農副產品,向上爭取農業相關政策扶持。
林業局
負責指導和幫助民宿合理開發利用林地和林業設施
水務局
負責指導和幫助民宿合理開發利用水利資源
市場監管局
負責指導民宿公司注冊、規范經營。
安監局
負責指導民宿設立安全設施,并符合相關要求。
物價局
負責指導民宿科學合理定價,統一價格標準。
文廣局
負責指導和幫助民宿保護和合理利用文物設施,編排文化節目。
衛生局
負責指導民宿環境衛生符合要求
公安局
負責指導民宿住宿登記,治安管理符合要求,民宿審批原則上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
消防大隊
負責指導民宿消防設施達標,消防審批原則上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
國稅局、地稅局
負責制定民宿納稅標準,合法開具稅票。
電力公司
負責保障民宿用電需求
通訊公司
(移動、聯通、電信)
負責安裝完善民宿通訊設施,手機和WIFI信號全覆蓋。
各鄉鎮
負責貫徹落實縣民宿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的各項任務,同時重點做好編制民宿發展規劃,包裝民宿投資項目,開展民宿招商引資,指導和幫助民宿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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