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
2025-07-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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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7〕58號)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為貫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
(桂政發〔2017〕5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9號)精神,進一步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確保我區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全區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總體思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堅持加快發展、縮小差距,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堅持綠色發展、保護生態,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堅持國家支持、自力更生,堅持民族團結、共同發展,著力解決制約我區發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環節,促進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團結和諧的社會生態、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態,奮力實現“兩個建成”目標,確保到2020年我區與全國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二)工作目標。
1.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到2020年,我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脫貧攻堅取得實效,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城鎮化水平大幅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強。生態保護進一步加強,人居環境更加優美,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優美的綠色發展之路。
2.社會事業穩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升,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城鄉居民就業更加充分,勞動年齡人口受教育年限明顯提高,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人享有,各族人民整體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民族文化事業繁榮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傳承和弘揚,少數民族特色文化活動廣泛開展,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成效顯著。
3.民族團結更加鞏固。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建設持續深入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深入人心,全社會“三個離不開”思想全面加強,各民族群眾“五個認同”不斷增強,民族理論政策創新發展,民族工作法規日臻完善,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1.確保與全國同步實現脫貧目標。牢固樹立科學治貧、精準脫貧理念,切實把脫貧攻堅作為最大的政治任務、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發展機遇,以貧困縣為主戰場,采取超常規硬舉措,發展產業脫貧一批、轉移就業扶持一批、易地搬遷安置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醫療救助解困一批、社保政策兜底一批、教育扶智幫助一批、邊貿優惠扶助一批,確保到2020年我區現行標準下452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5000個貧困村有序摘帽,54個貧困縣全部摘帽,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環境保護廳、國土資源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2.分類推進特殊貧困地區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積極穩妥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到2020年全區完成扶貧移民搬遷100萬人。重點實施生態保護扶貧和水利扶貧,支持綠色農林畜產品生產,組織貧困群眾參與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和水利設施項目建設,設立生態公益崗位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員脫貧。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建檔立卡貧困村,推進整村整族精準脫貧,分期分批推進貧困村退出、貧困人口脫貧。對特困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村,采取差別化的資金、政策傾斜扶持措施,提升貧困群眾素質和激發內生動力扶貧,確保如期實現脫貧。對守土戍邊不宜搬遷的陸地邊境抵邊一線鄉鎮貧困村邊民,完善邊民補貼機制,鼓勵支持邊民開展邊貿活動,優先實施危房改造,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實施就地就近脫貧。(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環境保護廳、水利廳、林業廳)
3.調動各方力量合力攻堅。完善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支持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機制,建立貧困縣脫貧摘帽機制,加大項目資金支持力度。實施特色產業富民、扶貧移民搬遷、農村電商扶貧、農民工培訓創業、貧困戶產權收益、基礎設施建設、科技文化扶貧、金融扶貧、社會扶貧、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行動等脫貧攻堅“十大行動”,著力提高貧困群眾住房、醫療、衛生、教育、社保等方面保障水平,最大限度消除返貧現象。充分發揮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深度參與脫貧致富方面的作用。利用廣東對口幫扶我區、定點扶貧、勞務協作對接扶貧、“萬企幫萬村”扶貧平臺,鼓勵社會團體、民營企業、個人參與我區脫貧攻堅。(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交通運輸廳、網信辦、環境保護廳、水利廳、教育廳、文化廳、林業廳、旅游發展委、科技廳、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民宗委、科協、通信管理局、國資委、能源局、工商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
(二)促進經濟跨越發展。
4.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抓好昆明-南寧高速鐵路建設,積極推進貴陽-南寧高速鐵路建設,開工建設防城港-東興鐵路、南寧-崇左城際鐵路,積極推進北海-玉林-梧州-賀州城際鐵路前期工作。繼續推進西江航運干線擴能,建成貴港二線船閘和梧州至肇慶一級航道。新建玉林、賀州機場,遷建梧州機場,改擴建桂林機場。全面推進“高鐵市市通、高速縣縣通、民航片片通、內河條條通”,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結合國家高速公路、國省道、農村公路規劃建設,加強主要景區、旅游景區、景點連接,提高通往景區道路等級和養護水平。合理布局建設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詢中心。加快推進西江等干支流及中心小河流治理,建設大藤峽、落久等樞紐工程。推進桂中治旱樂灘水庫引水灌區二期、馱英水庫及灌區、百色水庫灌區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推進大藤峽水利樞紐灌區前期工作。實施“五小水利”工程,完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寬帶廣西”戰略,加快建設中國-東盟信息港,推進廣西云計算中心等工程建設,加強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絡建設,推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支持少數民族語言網站建設。繼續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強能源保障體系建設,支持油氣管道建設。推進“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基地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南寧鐵路局、廣西鐵路投資集團,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旅游發展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新聞出版廣電局、能源局、商務廳、通信管理局、民語委)
加強群眾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合理規劃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布局,推動市政公用設施城鄉聯網、共建共享、同質服務。加快推進農網改造和微電網、鄉村道路、城鄉供水、通信網絡、商貿網點、物流配送、快遞服務等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建設,推進農村客運和城市公交發展。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文化服務、垃圾污水處理、郵政、公共廁所等公益性民生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廳、水利廳、能源局、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通信管理局、商務廳、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局、環境保護廳,廣西郵政管理局)
5.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大力培植優勢產業。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繼續創建一批廣西現代特色農業(核心)示范區。有序推進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培育一批礦物功能材料產業示范基地。實施食品、汽車、機械、有色金融、冶金、石化、建材、輕紡等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工程,推進糖業、鋁業冶金二次創業。實施區域品牌發展戰略,深入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建設。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車、大健康等六大產業。積極創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建成100個自治區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大力培育縣域優勢產業。健全完善特色優勢產業標準體系,打造一批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推進食品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設。(牽頭單位:農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委、民政廳、教育廳、衛生計生委、商務廳、國土資源廳、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南寧海關)
加快發展民族特色產業。支持特色農產品深加工基地建設,深入推進水果、蔬菜、桑蠶等特色農業產業品質品牌提升,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實施以油茶、板粟、核桃、澳州堅果等為主的木本糧油安全工程。大力發展民族特色旅游業,開發民族特色旅游產品和線路,促進民族特色旅游與城鎮、文化、產業、生態、鄉村建設等融合發展。大力支持民族醫藥及關聯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產業,扶持一批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企業,支持建設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生產、技藝傳承基地。(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廳、旅游發展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商務廳、國土資源廳、林業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文化廳、教育廳、民宗委,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扶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落實扶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稅收、金融、財政等優惠政策,推動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發展。繼續實施“千家培育百家壯大”工程,重點培育一批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商務廳、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6.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深入實施國家“三個1億人”方案。到2020年,實現城鎮新增人口700萬,全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4.5%。加快發展北部灣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東南城鎮群、沿邊新型城鎮示范帶,實施中心城市提升工程、大縣城戰略、百鎮建設示范工程和特色小鎮建設。構建設施配套、功能完備的城鎮基礎設施網絡。加強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基本完成現有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進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加強城市生態設施建設。積極探索邊境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新型城鎮化的有效路徑。(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財政廳,國開行廣西分行、農發行廣西分行,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國土資源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水利廳、農業廳、環境保護廳、文化廳)
推進以民族文化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根據不同地區特點,發展并形成建筑風格、產業優勢、文化標識獨特的少數民族特色小鎮保護與發展模式。在舊城改造中,重視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民族文化風格和傳統建筑風貌。在新城新區建設中,注重融入傳統民族文化元素。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文化街區、民族特色小鎮的文化資源挖掘和整體文化生態保護,推進新型民族特色城鎮化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廳、環境保護廳、民政廳、民宗委)
7.強化創新驅動發展。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實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農業技術園區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建設南寧、柳州、桂林、北海自治區級自主創新示范區,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群。加快建設創新平臺,推進北海國家第四海洋研究所、中國-東盟技術轉移中心、中國-東盟質量檢測認證中心、中國-東盟環保技術和產業交流合作示范基地等建設。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物聯網技術和應用,促進互聯網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牽頭單位:科技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農業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國資委、商務廳、海洋和漁業廳)
支持產業技術創新。建立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公共服務平臺,設區市以上的產業園區要建設一個以上創新創業基地。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車、石墨烯等新材料、海洋產業、生態環保、生物醫藥、糧食與生物種業、蔗糖高效生產等領域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動重點領域創新突破。繼續實施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西部行動。(牽頭單位:科技廳;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環境保護廳、文化廳)
積極開展科普服務。深入開展科普活動,推進“科普大篷車”、“流動科技館”等設施建設。加強壯漢雙語科普資源開發,建設壯漢雙語科普基地,培養壯漢雙語科普人才。開展“科普文化進萬家”活動,建設科普中國鄉村e站和社區e站。(牽頭單位:自治區科協;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文化廳、民語委)
(三)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8.提高教育發展水平。辦好各級各類教育。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合理布局學前教育機構,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支持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逐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保障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縣縣有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區域特點的職業學校建設,重點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職業教育基地建設。優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結構,重點提高工、農、醫、管理、旅游等學科比例,支持辦好師范類專業,提升民族特色學科水平。辦好民族院校,推進省部共建廣西民族大學。繼續實施高等學校招生向貧困地區、自治縣和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傾斜政策,適度擴大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規模。辦好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逐年增加少數民族教育發展專項經費,加大學生資助力度,推進教育對口支援工作。(牽頭單位:教育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殘聯、工業和信息化委、國資委、民宗委)
積極穩妥開展壯漢雙語教育。深度結合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壯漢雙語教學活動,構建從學前到中小學各階段有效銜接,教學模式與學生學習能力相適應,師資隊伍、教學資源滿足需要的壯漢雙語教育體系。(牽頭單位:教育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語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建立完善教師隊伍建設長效機制。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健全教師培養補充制度。支持高等院校重點培養壯漢雙語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向自治縣、邊遠貧困地區、邊境地區、革命老區、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傾斜。完善教師培訓機制,各類培訓計劃向自治縣、邊遠貧困地區、邊境地區、革命老區、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農村教師傾斜。加強師德師風教育。落實教師激勵政策。支持農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建立健全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和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等制度。(牽頭單位:教育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9.大力促進就業創業。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服務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少數民族特色技能型產業,支持發展中小微企業。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大對各類失業再就業人員、城鎮下崗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向少數民族畢業生傾斜。鼓勵少數民族返鄉人員創業就業。支持少數民族婦女居家靈活就業。(牽頭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教育廳、民政廳、總工會、婦聯、殘聯,團區委)
10.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穩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健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加強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機制。完善邊民生活補助制度,穩步提高邊民社會保障水平。(牽頭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廣西保監局)
健全基本社會服務體系。完善基本社會服務機制,在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方面為各族群眾提供保障。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合理確定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持公益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加強對留守兒童、特困人員、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會服務。支持少數民族特色養老機構、農村特困救助供養服務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和殯葬服務設施建設。(牽頭單位:民政廳;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扶貧辦、婦聯、殘聯,團區委)
11.加強醫療衛生服務。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婦幼健康等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及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體系和飲用水衛生監測體系。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強化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能力和緊急醫學救援能力。(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殘聯、財政廳)
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和穩定縣、鄉、村三級衛生計生服務網絡。加強薄弱學科和重點臨床專科建設。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向貧困縣、自治縣、邊境縣(市、區)、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縣傾斜。加大醫療衛生人才綜合培養力度,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和專科醫師特設崗位計劃,建立醫療衛生人才“綠色通道”。鼓勵發達地區醫務人員到我區開展醫療幫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遠程醫療。(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加快民族醫藥事業發展。推進廣西國際壯醫醫院建設。實施基層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設一批標準化自治區級、市級、縣級中醫壯瑤醫醫院。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壯瑤醫科,全面改善中醫民族醫院基礎設施條件。加強國家和自治區級示范性中醫壯瑤醫臨床研究基地、區域性中醫壯瑤醫藥醫療中心和重點專科建設。推進世界級廣西藥用植物園建設。完善壯瑤醫藥基礎理論,推動壯瑤醫藥質量標準體系納入國家標準體系。穩步推進民族醫醫師、藥劑師、護理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建立健全中醫藥民族醫藥人才培養體系。(牽頭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責任單位: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宗委、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科技廳)
12.推進文化繁榮發展。加快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全面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建成完備的自治區、市、縣、鄉、村五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建設一批標志性民族文化設施,重點扶持少數民族聚居區博物館、陳列室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基地建設。支持桂劇、壯劇、彩調劇等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優勢劇種發展,打造“美麗南方”文化品牌。舉辦全區少數民族文藝會演。支持和鼓勵我區優秀文藝作品參加全國少數民族曲藝展演、少數民族美術作品展和少數民族戲劇會演。鼓勵文藝工作者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從事文學藝術的創作和演出。支持少數民族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深入開展“八桂書香?閱讀圓夢”全民閱讀和文化下基層活動,豐富少數民族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牽頭單位:文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民宗委、民語委)
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加強少數民族文字報刊、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能力建設,逐年增加保障經費。支持壯漢雙語優秀文化作品互譯,鼓勵創作少數民族題材電影、電視劇、紀錄片、戲劇、歌舞、動漫、出版物等文化精品。積極推薦少數民族優秀作品申報國家“絲綢之路影視橋”、“絲路書香”和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加強國門書店建設,支持邊境縣(市、區)新華書店轉型升級。繼續實施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規劃項目。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農家書屋建設,建立少數民族聚居區壯漢雙語教育的多媒體衛星數字服務平臺。支持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網絡傳播平臺建設。培養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編輯、記者和作家。(牽頭單位: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委、民語委、外僑辦、商務廳,團區委)
加強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重點搶救和保護少數民族傳統經典、民間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技藝、醫藥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完善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加大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瀕危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保護力度,推進侗族村寨(三江侗族村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基礎工作。加強少數民族古籍工作,繼續編纂《廣西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推進少數民族語言資源保護工程,逐步建立少數民族語言資料庫。結合“壯族三月三?民族體育炫”活動,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和全民健身融合發展。建設一批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基地,辦好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牽頭單位:文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教育廳、體育局、民宗委、民語委)
加快民族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國家、自治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重點打造“壯族三月三?八桂嘉年華”、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等文化活動品牌。辦好中國-東盟文化論壇,推動我區文化產業城、百色紅色文化園、河池長壽文化產業園、黃姚古鎮旅游文化產業園等文化創意集聚區建設。(牽頭單位:文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民宗委、工業和信息化委)
(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13.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加快形成以桂北南嶺山地森林生態屏障、十萬大山生態功能區、桂西北石漠化生態修復區、西江千里綠色走廊、北部灣綠色生態屏障為骨架的生態安全格局。建立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林業廳、水利廳、農業廳)
14.推進資源節約循環高效利用。推進循環型工業、農業、服務業發展,建設一批典型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園區循環化發展、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再制造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等示范工程。實施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繼續健全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和地熱能,推進分布式能源發展。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重點產業能效提升計劃。(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能源局、環境保護廳)
15.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深入實施“綠滿八桂”工程,推進天然林保護、沿海防護林、生態公益林建設。繼續實施退耕還林,增加森林面積。健全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因地制宜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地下水保護和超采漏斗區綜合治理。強化農田生態保護。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繼續實施石漠化治理、濕地保護與恢復、天然林資源保護等工程。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行動計劃。加強全區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與管理。(牽頭單位:林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農業廳、水利廳、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國土資源廳、質監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16.推進環境污染治理。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繼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統籌城鄉供水、改水改廁和垃圾污水處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立生態保護獎懲機制。(牽頭單位: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水利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林業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五)推進全方位開放合作。
17.建設“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積極推進中國-中南半島經濟走廊建設。依托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瀾滄江-湄公河合作機制、桂港澳臺合作機制,促進我區與東盟和周邊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我區加快對外貿易體制機制創新,主動對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加快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我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聯合打造“一帶一路”旅游合作新高地。(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外僑辦、商務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南寧鐵路局、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廣西郵政管理局、廣西鐵路投資集團,自治區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委、旅游發展委、科技廳、文化廳,南寧海關)
18.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按照國家《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有關要求執行。
19.擴大沿邊對外開放合作。加強我區邊境地區國家口岸和通道建設,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推進通關便利化。推進中越德天-板約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區、東興-芒街跨境經濟合作區、憑祥-同登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推動中國龍邦-越南茶嶺跨境經濟合作區納入兩國共同總體方案,加快東興、憑祥邊境經濟合作區和重點開發開放實驗區建設。繼續鼓勵我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實施援外項目。實施中國-東盟科技伙伴計劃,合作建設科技研發和轉移機構、科技示范園區、聯合實驗室,打造國際合作基地。(牽頭單位:自治區北部灣辦;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僑辦、交通運輸廳,南寧鐵路局、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廣西郵政管理局、廣西鐵路投資集團,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國資委、科技廳,南寧海關、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加強內陸對外開放合作。依托南寧中心城市和北部灣城市群,加強對外經貿合作,推進南寧綜合保稅區、欽州保稅港區、憑祥綜合保稅區建設,培育形成一批國際加工貿易基地、服務外包基地和保稅物流基地。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加快建設中國-東盟邊境貿易憑祥國檢試驗區,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地區新設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監管場所。繼續支持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東盟商務與投資峰會及相關論壇、活動,構建面向東盟的國際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形成“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牽頭單位:商務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外僑辦、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南寧海關、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1.加強民族工作對外交流合作。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在中小企業發展、少數民族商品貿易、少數民族手工藝品生產等領域對外交流。實施對外文化精品戰略,打造“壯族三月三?八桂嘉年華”等品牌項目,建設民族工作領域對外傳播平臺。加強與東盟國家民族文化、民族事務管理部門交流合作。擴大我區高校教育對外交流。促進與港澳臺地區交流與合作,建立穩定的交流合作機制。繼續以桂臺經貿文化合作論壇為平臺,促進桂臺兩地少數民族交流。(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外僑辦、文化廳,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教育廳、臺辦)
(六)促進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
22.同步邁入全面小康。提高我區京族、毛南族、仫佬族等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重點扶持164個京族、毛南族、仫佬族聚居行政村(人口較少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20%)及所轄人口相對集中的自然村屯發展,推動京族聚居區率先奔小康、毛南族和仫佬族聚居區如期脫貧摘帽。到2020年,京族、毛南族、仫佬族聚居行政村實現“一達到、二退出、三保障”和“四通八達”目標(“一達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達到或高于當地平均水平;“二退出”: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退出;“三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四通”:通硬化路、通客運班車、通寬帶、通電商;“八達”:集中式供水、清潔能源、衛生廁所、垃圾污水集中處理、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村務便民服務站、便民連鎖超市、穩定增收產業或創業致富帶頭人達到有關建設要求),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扶貧辦、教育廳、衛生計生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文化廳、農業廳、旅游發展委)
23.提升發展基礎條件。基礎設施升級完善。推進融水經羅城至河池高速公路建設,實現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縣縣通高速公路。推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縣鄉鄉通二級路,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推動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公路、村內道路硬化和建制村通客運班車。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深入實施美麗廣西鄉村建設活動,推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行政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扶貧辦、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環境保護廳、文化廳、能源局、教育廳、民宗委,廣西郵政管理局)
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繼續安排人口較少民族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向人口較少民族傾斜。少數民族預科班、高校民族班對人口較少民族適當傾斜。開發人口較少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特色課程。推進人口較少民族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人口較少數民族聚居區縣級中心敬老院和縣級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牽頭單位:教育廳;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廳、民宗委、財政廳)
24.增強發展內生動力。扶持特色鄉村和縣域經濟發展。依托邊境貿易、自然風光、林產品加工、桑蠶、毛葡萄、優質水果、特色養殖等主導產業,大力發展家庭農莊、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培育創業致富帶頭人,壯大人口較少民族聚居鄉村集體經濟。支持東興市推進開放開發實驗區建設,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支持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建設一批工業園區和現代農業(核心)示范區,發展產業化示范基地、龍頭企業,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實力。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牽頭單位:農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國土資源廳、科協、工業和信息化委)
促進民族特色旅游繁榮發展。支持東興發展跨境旅游。支持毛南族自治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依托牛角寨、文雅天坑、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和依托小長安、高山草甸等自然風光,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線路。扶持建設民族特色景觀旅游村鎮,支持辦好京族哈節、毛南族分龍節、仫佬族依飯節等傳統節慶活動,促進文化生態旅游業發展。(牽頭單位:自治區旅游發展委;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商務廳、民宗委)
25.傳承弘揚民族文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支持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推進毛南族體育館、非遺展示中心和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進一步完善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縣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足球場、體育場等公共服務設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民族博物館,適當設立人口較少民族文物展覽室、陳列室或文化展廳,推動人口較少民族網上博物館、數字展廳建設。(牽頭單位:文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體育局、科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宗委)
保護傳承民族文化遺產。重點保護發展仫佬族依飯節,毛南族打猴鼓舞、花竹帽編織技藝和肥套,京族獨弦琴藝術和哈節等非物質文化遺產與代表性項目。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對人口較少民族的生態資源、語言文化進行文化生態整體性動態保護,建立文化生態鄉村。充分利用人口較少民族的民間故事、神話傳說、民族史詩、音樂舞蹈等文化資源,鼓勵創作人口較少民族文化題材廣播影視節目。(牽頭單位:文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民宗委、民語委)
(七)加快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發展。
26.加強少數民族特色民居保護和環境整治。加強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建筑,修繕村鎮內古建筑和特色民居。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民居改造,新民居立面改造要注意體現民族特色,保護與自然生態相協調、與民族文化相適應的村鎮風貌。特色村鎮要形成有民族特色的傳統建筑群落,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民居、文化、農業、生態相融合的村鎮。著力培育、發展和打造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鎮,重點培育和建設桂西北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示范帶。優先將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納入全區“鄉士特色示范村”建設及美麗廣西鄉村建設范圍。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村鎮申報國家A級旅游景區和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打造一批具有區域影響力的特色旅游名鎮名村,打造一批在全區具有影響力的特色村鎮旅游品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特色村鎮的開發、推介和宣傳。(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旅游發展委、民宗委)
27.保護傳承民族傳統文化。重點抓好民族文化的靜態保護與活態傳承,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為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活動空間。支持成立具有當地特色的各類群眾文化團體,開展唱民族歌、跳民族舞、演民族戲等活動,增強特色村鎮的文化特色和吸引力。支持傳統村落文化保護和傳承。命名和掛牌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傳統村落示范典型。(牽頭單位:文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民宗委、財政廳、農業廳、旅游發展委)
(八)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28.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筑共有精神家園,進一步增強各民族對中華文化的認同。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傳承和發展多樣性文化,促進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堅持和完善民族關系監測評價處置機制,及時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因素可能影響民族團結的隱患和矛盾糾紛。加強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與管理,努力構建公正公平的社會環境。(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扶貧辦、工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廳、科技廳、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公安廳、民語委,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
29.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建設。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進機關、進企業、進鄉鎮、進社區、進學校、進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并推行自治區、市、縣、鄉、村“五級聯創”機制,出臺新階段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指導意見,加強各級各類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單位、基地)建設,重點培育、推薦一批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基地),評審和命名一批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基地)。(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扶貧辦、民政廳、國資委、教育廳)
30.提升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水平。以開展“和諧壯鄉?團結進步”為主題,以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民族節日活動為載體,加強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關于民族工作重要理論、特別是 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的宣傳教育。大力樹立和宣傳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典型,用身邊的事教育人,用身邊的人感染人。全區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特別是民族院校、中小學校要肩負起民族團結宣傳教育的責任,推進民族理論、民族知識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總工會、婦聯,團區委)
31.建立健全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保障機制。實施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保障行動。按照“國家支持、自治區負總責、市縣落實、分級聯創、分類推進”工作方針,構建“黨政領導、部門聯動、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落實國家民族團結進步創建行動計劃,完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區(單位、基地)創建測評體系和考核辦法,建立健全部門協同機制、考核測評和驗收機制及退出機制。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經費保障和人才支持,推動創建工作向縱深發展。(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統戰部,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九)創新民族事務治理體系。
32.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民族工作法規政策體系。把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作為全面推進我區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加強民族立法工作調查研究,制定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支持和幫助自治縣、民族鄉修訂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進一步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法配套法規和民族法制體系。研究制定學習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傳承保護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和少數民族傳統醫藥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法規建設。加強對民族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法制辦、文化廳、中醫藥管理局、民語委)
加強民族法治宣傳教育。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大力加強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宣傳教育。加強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等群體的普法教育,強化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法治教育,引導各族群眾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司法廳、公安廳、教育廳)
33.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推進城市和散居地區民族工作制度化建設。建立以鄉鎮(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為依托的網格化管理模式,鼓勵開展各民族結對幫扶、共度節慶等交流活動,推動城市民族工作規范化、社會化。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群眾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依法保障和滿足城市和散居地區少數民族群眾飲食、節慶、婚嫁、喪葬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嚴禁民族歧視。(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廳、民政廳、公安廳、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發展改革委)
加強和改進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推進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示范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協調合作、社會服務等機制,構建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人員互動、共同負責的工作格局。完善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社會服務等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少數民族群眾進入城市、融入城市的體制機制,保障少數民族群眾享有各項基本公共服務的合法權益。(牽頭單位:自治區公安廳、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民政廳、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工商局、衛生計生委、總工會)
3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少數民族干部培養使用力度。大力培養、大膽選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注重培養優秀中高級少數民族領導干部,培養長期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工作的漢族干部,保持干部隊伍的合理結構。加大基層民族宗教工作部門優秀人才培養選拔力度,激發基層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隊伍活力。在每年選調生和大學村官選拔中,同等條件下對少數民族學生優先推薦、優先選拔錄用。依托黨校、行政學院、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加大少數民族干部教育培訓力度。繼續實施少數民族領導干部培訓項目,提升少數民族領導干部綜合素質。每年選派一批少數民族干部到中央國家機關、東部地區掛職鍛煉。(牽頭單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責任單位:自治區民宗委、公務員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培養壯大少數民族各類人才隊伍。加強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員、學科帶頭人培養,大力引進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專門人才,支持和鼓勵各類人才到少數民族聚居區發展、創業。繼續開展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項目,培養涵蓋農林水牧、科教文衛、環境保護等多行業、多領域的專業技術骨干人才。大力實施貧困地區、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邊境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及少數民族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建立推動壯漢雙語學習激勵機制,加強壯漢雙語人才培養培訓。健全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測試標準。支持壯漢雙語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和壯漢雙語培養培訓機構建設。(牽頭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教育廳、科技廳、民語委、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科協)
35.加快民族事務管理服務能力建設。完善民族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自治區民族工作委員會委員制度,進一步發揮委員單位作用。加強民族工作部門建設,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機制。加強民族工作信息化能力建設,提高民族事務管理現代化水平。加強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監測,開展民族事務戰略性、趨勢性、宏觀性重大問題研判。完善民族工作決策機制、專家決策咨詢委員會制度和研究成果轉化機制,推進少數民族狀況評估系統建設。加強民族問題相關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預警監測體系和應急處理機制,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財政廳、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委、統計局)
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體系研究。依托我區民族科研機構,深入開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民族區域自治、民族關系、城市民族工作等重大問題研究,重點支持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我區民族工作基本經驗、駱越文化、我區世居少數民族民族史(民族志)、我區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及其現代化、“一帶一路”建設以及脫貧攻堅等方面的研究。辦好我區民族問題研究項目評審、優秀成果和民族工作優秀調研成果評選等活動。推進民族工作智庫建設,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基地。加強民族工作數據庫建設,建設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專家與成果數據庫。(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教育廳、發展改革委)
三、發揮政策支撐作用
(一)財政政策。
進一步加大對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保證自治縣的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補助增幅高于其他享受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的市縣平均增幅,提高自治縣的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系數。建立健全各級支持少數民族發展的長效機制,重點支持少數民族聚居區脫貧攻堅、少數民族事業、興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等領域建設。全面開展“營改增”試點。(牽頭單位:財政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扶貧辦、民宗委)
(二)投資政策。
加大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投資在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投入比重,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特色優勢產業、人居環境整治、民族文化傳承等領域項目投資力度,推進少數民族事業、興邊富民行動、人口較少民族等重點領域建設。對國家在我區安排的農村公路、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流域治理、林業重點工程等公益性建設項目,要規范縣以下特別是貧困地區配套資金分擔機制。加大現有投資中產業結構調整專項對少數民族聚居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范圍,推動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民宗委、商務廳、水利廳,廣西民航機場管理局、廣西鐵路投資集團、南寧鐵路局)
(三)金融政策。
加大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對少數民族聚居區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基礎設施、特色優勢產業、能源、環保、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領域建設。加大信貸投入力度,鼓勵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發放貸款,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民貿民品企業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少數民族聚居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努力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掛牌并融資。繼續暫免征收我區“新三板”掛牌公司的掛牌費用。支持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進行融資。支持開展農業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完善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牽頭單位:自治區金融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廣西銀監局、廣西證監局、廣西保監局)
(四)產業政策。
實施差別化產業政策,加大對少數民族聚居區特色優勢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有關專項的支持力度,建設一批產業園區和經濟開發區,提升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能力,引導產業向優化升級、節能減排、綠色環保等方向發展。凡有條件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加工轉化的能源、資源開發項目,優先在當地布局建設。加強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引導和支持。(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科技廳、能源局、環境保護廳)
(五)土地政策。
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重點向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允許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增減掛鉤節余周轉指標在自治區范圍內有償流轉使用。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和資金補助繼續向少數民族聚居區傾斜。支持有條件地方開展建設用地整治試點工作。(牽頭單位:國土資源廳;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扶貧辦、農業廳)
(六)社會政策。
繼續實行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優惠政策。繼續實施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特殊招生政策。少數民族聚居區投資項目優先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對招收少數民族員工的企業,按規定積極落實就業扶持政策。推動創業擔保貸款發放,促進重點人群和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就業。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民族藥品種和民族醫診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允許符合規定的民族醫藥醫療機構制劑在民族區域內民族醫醫療機構間調劑使用。支持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牽頭單位:教育廳;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財政廳、文化廳、民宗委、食品藥品監管局)
(七)環境政策。
鼓勵通過采取資源入股等形式,解決資源開發中的利益分配問題。自治區在安排水資源費支出時給予自治縣重點支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示范區和生態建設工程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對禁止開發和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通過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給予補助。加大生態保護紅線保護力度,逐步建立區域間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重點支持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地區和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支持少數民族聚居區開展森林碳匯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試點。(牽頭單位: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地稅局、林業廳、水利廳)
(八)人才政策。
自治區黨政機關有計劃招錄少數民族公務員,繼續實施招錄少數民族公務員照顧政策,推動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較多地區的窗口單位根據需要招錄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公務員。加大選調生工作力度,鼓勵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鍛煉成長。加大對艱苦邊遠地區人才的政策傾斜力度,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動態調整機制,切實提高邊遠地區干部待遇,落實職務晉升、職稱評定、職業資格考試、科研項目等方面的特殊政策。(牽頭單位:自治區公務員局;責任單位: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財政廳、科技廳、文化廳,團區委)
(九)幫扶政策。
建立和完善我區經濟較發達市、國有大中型企業支援少數民族聚居區加快發展機制。深化廣東對口幫扶我區工作,繼續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活動。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支持少數民族聚居區公益活動及慈善捐助。(牽頭單位:自治區扶貧辦、國資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戰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民政廳、科協)
四、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自治區民族工作委員會委員單位作用,建立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研究部署推進工作。按照“國家支持、自治區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方針,形成自治區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方面通力協作的實施工作格局。(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文化廳、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旅游發展委、扶貧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二)明確責任分工。
自治區民宗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進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有關部門和市縣政府要把本意見主要任務納入本部門、本地區工作計劃,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認真抓好落實。牽頭單位要切實擔負牽頭協調的責任,責任單位要認真配合,完成各項任務。對納入本意見的工程項目,依法依規簡化審核核準程序,優化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融資安排,確保實施取得實效。(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廳、文化廳、衛生計生委、林業廳、旅游發展委、扶貧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三)強化督促檢查。
自治區民宗委要加強監督評估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強化對本意見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實施情況評估檢查,定期向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本意見落實情況。(牽頭單位:自治區民宗委;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農業廳、文化廳、衛生計生委、林業廳、旅游發展委、扶貧辦、統計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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