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時期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
2025-07-0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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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時期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朔政發〔2009〕57號)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市直各有關單位,駐朔各部隊:??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
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時期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
(朔政發〔2009〕5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市直各有關單位,駐朔各部隊:??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做好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國家人口計生委、全軍計劃生育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軍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雙管雙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軍區《關于加強新時期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晉政函〔2008〕62號)等文件精神,以發揮軍地雙方優勢,整合技術服務資源,拓寬優質服務領域,建立利益導向機制,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目標,積極維護駐朔官兵合法權益,不斷促進部隊凝聚力和戰斗力的提升,全面開創和推進軍民共建計劃生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清加強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七大指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就要堅持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掌握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當前,人口和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和挑戰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成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將成為相當長一段時間緩解人口與資源環境壓力的基本國策。軍隊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是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部隊按照“走在全社會前列”的要求,狠抓計劃生育工作落實,為全社會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穩定健康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廣大官兵家庭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為穩定低生育水平起到了積極的表率作用。軍隊使命的特殊性和進入新世紀以來所處社會環境的多元化發展,使軍隊計劃生育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和考驗。一是兩地分居家庭較多,現實生產、生活和生育等方面困難增大;二是個別育齡官兵家庭居住不在營區且相對分散,軍地雙方管控出現了“真空”,掌控難度增加;三是隨軍配偶在駐地就業難,隨軍未就業人數逐年上升,就業壓力長期得不到有效緩解;四是隨著教育資源向城市集中,向優勢地區轉移,官兵子女入托入學更加困難;五是部隊大齡官兵長期高比例存在,婚戀難的狀況很難在短時間內加以解決;六是隨著軍隊社會化保障的推進,營區流動人口日益增多,變動頻繁,從業類型復雜,管理難度加大;七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官兵對戀愛、婚姻和生殖健康服務的需求日益旺盛,而部隊原有的優勢已經明顯滯后于地方。整合軍地資源,發揮軍地優勢,抓好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是統籌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之一,有針對性地解決現實中面臨的重難點問題,不僅有利于促進部隊凝聚力、戰斗力的提升,也是軍地共同實踐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符合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觀點,必將對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朔州,推動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起到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二、科學劃分軍地各級在加強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地方各級政府及人口計生部門
1、實現信息共享,強化教育引導。依托網絡和媒體,實現宣傳、教育、管理、服務、技術、人才等資源共享。結合當地民情和部隊實際,與部隊共同設計制作宣教精品。幫助部隊加強計生宣教中心或宣教室建設。免費向官兵開放地方宣教場所。結合重大節日和紀念日,與駐軍每年聯合舉辦1-2次大規模宣教活動。組織力量深入部隊,開展政策法規、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等咨詢活動。??
2、利用技術優勢,幫帶隊伍建設。地方計生部門組織業務培訓,吸收駐軍計生干部及技術骨干參加。駐軍組織計生干部培訓時,地方選派人員進行經驗交流和技術輔導,介紹駐地人口計生形勢任務,積極利用地方優勢,促進部隊計生隊伍建設。??
3、做好軍人家屬和營區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將駐軍的人口計生工作納入當地政府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范疇之內,完善軍地之間聯系、協查、通報制度。利用國家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臺和部隊計劃生育管理系統,及時溝通轄區軍人家屬和營區流動人口的婚育信息。協助部隊進行孕情檢查、再生育審批,及時通報結果,杜絕管理漏洞。??
4、積極為軍人家庭提供優質服務。依托市、縣(區)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建立軍人家庭定點服務機構。為軍人家屬建立計劃生育個人檔案,發放軍人家屬優先優惠服務證(卡)。軍人家屬憑證到指定機構,免費接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項目。??
5、加強對軍人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力度。依據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的意見》(朔政發〔2008〕69號),并比照朔人口組發〔2008〕4號文件,加強對軍人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1)戶籍在朔州轄區軍隊獨生子女,其父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證之月起,至其子女年滿16周歲止,每人每月給予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從2008年1月1日開始)。(2)戶籍在朔州轄區軍隊獨生子女,傷、病、殘或死亡的軍人家庭,一次性發放不少于5000元救助金;對領證獨生子女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的軍人家庭,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從女方年滿49周歲起,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鑒定辦法和認定標準嚴格按《關于印發〈山西省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口發〔2008〕4號)規定執行。(3)對符合軍地雙方政策再生育條件(已按嚴格程序審核通過),自愿放棄生育第二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子女滿10周歲的軍人家庭,一次性給予不少于2000元的退二孩指標獎勵金。(4)領證軍隊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一次性獎勵與駐軍各單位對退休干部的補助辦法合并執行,費用不再另行增加。所需資金來源和發放渠道,軍人配偶在駐地已就業的,按朔人口組發〔2008〕4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軍人配偶屬隨軍無工作的,按晉政函〔2008〕62號文件精神執行,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籌措,并納入各級財政預算。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及審核上報由軍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協同地方計生部門逐級上報。上述各項獎勵扶助政策,軍地雙方規定變更或重復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合并執行,不再疊加發放。??
6、協調解決軍人家庭實際困難。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戶籍在農村的現役軍人配偶、子女,在提供致富信息、技術服務、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勞務輸出、劃分宅基地、子女入學就業等方面給予優待。為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提供技術培訓、優先安置就業,并酌情給予不低于當地下崗人員生活標準的經濟補償。全市范圍內各類學校對駐軍子女入托、入學,給予優先照顧。為現役軍人“空巢”家庭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保障及獎勵扶助,比照城市標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軍隊各級政治機關及計生部門
1、嚴格落實各項工作制度。落實目標管理、責任承包、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婚育審批、孕情調查、健康服務、工作報告、骨干培訓、信訪工作、登記統計等工作制度。加強對官兵、職工、非現役文職人員的婚育管理,堅持實行“一票否決”,對發生違法生育問題的,按部隊《條令條例》和有關處罰規定嚴肅處理。??
2、配合地方做好軍人家屬和營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嚴格執行駐地人口計生部門有關規定,組織所屬單位軍人家屬和營區流動人口參加孕情檢查和技術服務,開展政策法規、生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與營區流動人口用人單位、個人和出租營房管理部門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督促落實營區流動人口計生技術服務費用。嚴把管理關口,發現意外妊娠和違法生育,及時向當地和戶籍地人口計生部門通報情況,協助處理。??
3、搞好來隊探親軍人家屬的技術服務。對戶籍不在駐地、來隊探親的軍隊人員家屬,由軍隊醫療衛生機構免費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檢查、治療,或者參加部隊駐地計生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的優惠生殖健康檢查及相關服務,費用由軍隊人員所在單位全額報銷。??
4、協助地方做好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計劃生育工作。軍分區要積極協助地方人民政府抓好專武干部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婚育管理。依托各級民兵預備役組織和陣地建設,加強宣教設施建設,引導官兵帶頭移風易俗,爭做計劃生育的模范,使廣大民兵預備役人員成為遵守國策法規的帶頭人。??
5、嚴格落實各項獎勵幫扶措施。協調地方相關部門制定幫助官兵家屬就業、子女入托入學、參加社會保險等政策規定。組織開展對患不孕(育)癥夫婦集中診治、出生缺陷干預、辦理生育保險、軍地青年鵲橋聯誼、救助獨生子女遭受意外風險家庭和貧困計生家庭、創建和諧幸福家庭等活動。軍地共建獎勵、優先、優惠、救助、幫扶“五位一體”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對享受地方獎勵、優待、扶助政策的軍人家庭,嚴格按級審核把關。??
6、積極在駐地群眾中開展計生宣教活動。駐軍要結合部隊軍事訓練、拉動演練、組織整頓和民兵預備役參建等重大活動、重要時機場合及重大節日,發動官兵深入村鎮、社區、農家,開展形式多樣的計生宣傳教育和生殖健康服務。依托民兵預備役營(連)部及營(連)信息化建設,力爭在“十一五”期間實現網絡宣傳覆蓋,用先進手段和先進文化引導駐地群眾樹立婚育新風,大力宣揚典型事跡。利用廣場文化節開展軍民聯歡,組織文藝演出,大力弘揚先進婚育文化。??
7、開展雙擁參建幫扶活動。大力發揚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的優良傳統,發揮部隊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科技優勢,在希望小學建設、新農村示范工程及“四愛、四心、四幫帶”等活動中,積極為駐地人民群眾和廣大復轉退軍人提供全方位、多層次扶持,優先幫扶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計劃生育貧困家庭、現役軍人“空巢”家庭和復轉退軍人家庭,使他們優先享受改革開放和和諧社會發展成果。??
三、健全完善機制為加強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組織保障??
(一)建立組織領導機構。由軍分區及人民武裝部負責牽頭駐軍參與的兩級軍民共建工作,市、縣(區)分別成立由軍地計生部門主要負責領導掛帥,相關部門參加的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市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總體謀劃、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設在軍分區政治部和人民武裝部,具體指導和協調安排有關事宜。??
(二)完善領導協調機制。軍地各級要把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擺上富國強軍的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和全面提升部隊履行使命能力的總體規劃,形成組織體系完備、部門協調配合、軍地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軍分區系統作為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掌握各單位各方面情況,做好溝通聯絡工作。??
(三)加強信息溝通交流。軍地各級人口計生部門定期互通情況,反饋信息。領導小組每年3月和9月分別召開聯席會議,分析工作形勢,研究解決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宣傳先進典型。共同建立軍隊人員家屬和營區流動人口信息數據庫,準確掌握人員底數。駐軍以團級為單位每年4月、10月分別對本單位在駐地軍隊人員家屬和營區流動人口的婚育信息進行統計匯總,通過本級共建領導小組辦公室與當地人口計生部門進行信息交換,并逐級上報。??
(四)落實工作經費保障。市、縣(區)人民政府把駐地隨軍未就業軍人配偶和營區流動人口納入計劃生育經費投入的總人口基數,把管理和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臨時來隊探親的軍人配偶,同等享受部隊駐地各計劃生育指定機構提供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檢查等相關服務,費用由當地人口和計生部門納入流動人口免費技術服務項目支付。??
(五)開展檢查考評活動。將軍民共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各市、縣(區)計劃生育責任考核評估體系,同部署、同督促、同評估。采取多種形式,強化聯合執法,逐步形成軍地共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一盤棋”的格局。??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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