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等關于慶祝2004年“六一”國際兒童節的聯合通知
2025-07-03 14:57
422人看過
兒童
思想道德
部門
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文化部、衛生部、廣電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中國殘聯關于慶祝2004年“六一”國際兒童節的聯合通知(婦字[2004]16號)各
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
文化部、衛生部、廣電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中國
殘聯關于慶祝2004年“六一”國際兒童節的聯合通知
(婦字[2004]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婦聯,總工會,共青團,科協,教育廳(教委),文化廳(局),衛生廳(局),廣播電影電視局(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殘聯:
2004年“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來臨。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突出兒童思想道德建設主題,切實組織好“六一”慶祝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宣傳,努力營造有利于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一”期間,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運用宣傳欄、專欄、座談會、論壇、報告會、文藝演出等形式,集中開展兒童思想道德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努力營造有利于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社會氛圍。要面向社會,大力宣傳《意見》精神以及國家保護兒童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宣傳在黨和政府的重視關心下,兒童思想道德建設所取得的成績;樹立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典型,展示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精神風貌。要面向家庭,宣傳先進的家庭教育觀念,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兒童觀、親子觀、成才觀,為兒童思想道德建設提供良好的家庭氛圍。要面向兒童,進行愛國主義、民族精神、道德規范和人道主義教育,引導兒童確立遠大的志向,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的行為習慣。
二、以兒童為主體,深入開展豐富多彩的兒童道德實踐活動
“六一”期間,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意見》提出的“實踐育人”的要求,以“道德規范,從我做起”為主題,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兒童的原則,依托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精心設計和組織開展內容鮮活、形式新穎、吸引力強的兒童道德實踐活動。活動的籌劃和實施要充分體現兒童特點,讓兒童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活動中,成為活動的主人,使他們在參與中體味快樂,享受幸福,受到教育,不斷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各地開展的小公民道德實踐活動要以進家庭為重點,以親子活動為特色。“手拉手”、“體驗教育”、“中國少年雛鷹行動”、“民族精神代代傳”、“青少年愛國主義讀書教育”、“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等活動,要突出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內涵,引導廣大兒童在歡度節日、得到關愛的同時,弘揚民族精神,增進愛國情感,提高道德素養。
三、求真務實,切實為兒童辦好事、辦實事
慶祝活動要注重實效,面向農村、面向企業、面向基層、面向全體兒童,特別要關注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兒童、流動人口子女、下崗失業人員子女、單親特困家庭子女、孤殘兒童、女童等弱勢群體。要采取有效措施,對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心理給予必要的扶持和關心。要關注長期工作在基層一線的兒童工作者及他們的子女,真正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體現以人為本,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
節日期間,新聞單位要加強對慶祝活動的報道力度;教育、科技部門要注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開展科學思想、科學知識、科技發明等方面的科普宣傳,抵制不良信息對兒童的影響;文化、影視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兒童讀物、音像制品市場以及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等社會文化場所的管理,集中推出一批健康向上、反映時代特征的優秀兒童思想道德教育讀物和影視文化作品;工商、質檢、衛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加強對兒童食品、玩具、學具、用品市場的檢查,對游樂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開展教育活動,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母乳代用品等違法行為,確保兒童的健康安全;婦聯、工會、共青團、殘聯要組織多種形式的融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教育性于一體的道德建設活動,并積極配合公、檢、法部門及時處理侵犯兒童權益的大案要案;各類博物館、科技館、影劇院、公園及其他兒童活動場所接待兒童參觀、游覽要減免收費。各部門可結合實際,以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為重點,組織各種活動,切實為兒童送去節日的問候。
“六一”期間,全國婦聯、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將聯合中央電視臺,以“引領成長,塑造未來”為主題舉辦一臺大型電視聯歡晚會。各部門還將組織全國小公民道德建設成果展示、慰問農村兒童和兒童工作者、城市少年兒童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傳”新創歌曲展示、中華少年小甲A足球表演賽、天安門廣場兒童風采展示、少年兒童特種設備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等活動。
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切實組織好今年“六一”國際兒童節慶祝活動,為優化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社會環境,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做出新的貢獻。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評論
相關法律條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