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水利行業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水明發[2011]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水利行業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
(水明發[201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長江水利委員會(武漢)、黃河水利委員會(鄭州)、淮河水利委員會(安徽蚌埠)、海河水利委員會(天津)、珠江水利委員會(廣州)、松遼水利委員會(長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南京)、小浪底建設管理局(鄭州)、水利部三門峽溫泉療養院(河南三門峽),其他部直屬單位(自發):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以下簡稱“中央1號文件”)、《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明電〔2011〕7號)要求,結合水利實際,水利部決定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水利行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以下簡稱“打非”)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要求,圍繞水利中心工作,深入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年”活動,深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依法監管和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推進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進步、標準化建設和法制體制機制建設。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厲打擊水利行業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停產整頓、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依法嚴懲非法違法行為,規范水利安全生產秩序。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減少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重點范圍和重點內容
重點范圍:水利工程建設、農村水電、河道采砂、水利旅游等。
重點內容:水利行業具有共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水利重點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一)水利行業共性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違反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不執行開工審批和竣工驗收制度的;
2、違反安全生產市場準入條件,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
3、違反水利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建設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停產整頓未經批準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5、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或對重大安全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特種設備未按規定進行日常管理維護、運行及檢測、檢驗的;
7、非法用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二)水利重點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水利工程建設
建設工程項目未經主管部門審批,不履行建設管理程序,非法從事水利建設活動的;施工企業未按規定標準計提安全生產費用,減少安全投入的;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的;施工企業超越資質范圍承包、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的;未取得相關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及制造企業,非法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未按規定辦理質量與安全監督手續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施工活動的;未及時對檢查出的安全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的;未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工程安全事故的;工程施工中,未按規定運輸、儲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農村水電
除上述水利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外,農村水電安全生產“雙主體責任”不落實的;違規從事農村水電建設,存在“四無”現象的;違反規劃、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初步設計的;安全生產重要設施未按規定進行日常管理維護、運行及檢測檢驗的;違規水電站清查工作不徹底,清查出的水電站未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的;需整改的水電站未??取安全措施的。
3、河道砂
違法違規砂運砂問題比較突出的河段,采砂量較大的河段和防汛任務較重的河段,主要針對無證和不按許可要求的??砂行為,危及重要水工程、橋梁、航道、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防汛安全、航運安全的非法??運砂行為。
4、水利旅游
水利旅游項目審批管理不嚴,嚴重影響水工程安全、水質及水生態環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水利旅游項目。
三、時間步驟
水利行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要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汛前和建黨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做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發動階段(4月下旬)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水利企事業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抓緊制定本地區、本單位的“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確保專項行動盡快在基層全面啟動。要充分利用各種輿論媒體和宣傳方式,加大宣傳發動力度,營造有利于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實施嚴厲打擊的輿論氛圍。
(二)集中打擊階段(5月至6月上旬)
各地各單位要根據制定的“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打擊,嚴厲整治和懲處一批嚴重非法違法行為。要設立舉報電話、信箱,發動群眾和媒體舉報,并做到有舉必查、查實必懲。要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要求,認真查找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深刻分析原因,針對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認真制定整改計劃,切實加強整改。
(三)檢查督導階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
流域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檢查督查活動,督促各單位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糾正,對重大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要針對暴露的問題加強制度機制建設,進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規章制度和加強日常監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重點加強對已關閉和停產整頓生產經營建設單位的抽查復查。我部將適時派出檢查組對部屬單位、直屬工程和重點地區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各單位要對“打非”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并于2011年7月5日前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總結報告和《打擊水利行業共性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情況統計表》(見附表1)、《打擊水利重點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情況統計表》(見附表2)報送水利部安全監督司(傳真:010-63205372;電子郵箱:anquan@mwr.gov.cn)。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打非”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水利安全生產秩序的重要舉措。各地各單位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水利行業開展“打非”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細抓實抓好。流域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分管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職責,深入一線開展督促檢查,確保“打非”專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水利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好本單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嚴厲打擊,務求實效。“打非”專項行動要抓住關鍵環節,明確打擊重點,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嚴懲不貸,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要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和措施,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要堅持遠近結合,治標與治本結合,集中打擊與長效治理結合,把開展“打非”專項行動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為制度規范,把“打非”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的軌道。
(三)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開展“打非”專項行動要統籌兼顧、點面結合。深入分析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產生的主要因素,對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抓住關鍵環節,有效實施打擊,全面推進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既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水電、河道??砂、水利旅游等重點領域和事故多發、隱患突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地區和單位,同時要加強對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文測驗、水利科學研究試驗與檢驗、化學危險品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打擊力度。既要突出汛期、建黨90周年和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和重點環節,也要注意日常管理檢查和其他作業場所和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切實把專項行動工作抓好抓實。
(四)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將“打非”專項行動與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防汛檢查、農村水電“安全監管全覆蓋”大檢查、汛前和建黨90周年前水利安全生產檢查等緊密結合,加強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落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安監、發展改革、交通運輸、電監、工商、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地區之間的聯合執法,深挖根除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鏟除安全生產領域的黑惡勢力,防止前糾后犯、死灰復燃,防止新的非法違法行為發生。要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大力宣傳“打非”專項行動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批評曝光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和治理不徹底的單位和部門,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表:
1、《打擊水利行業共性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情況統計表》
2、《打擊水利重點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情況統計表》
水利部辦公廳
2011年4月25日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水利行業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在線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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