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那么出資成立公司經營,政府部門能否作為公司出資人?以下是詢律網小編帶來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那么出資成立公司經營,政府部門能否作為公司出資人?以下是詢律網小編帶來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政府部門能否作為公司出資人
政府是不可以出資成立公司經營的。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下:
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堅持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堅持政企分開,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行使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政府其他機構、部門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2、政企尚未分開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加快改革,實現政企分開。政企分開后的企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二、成立有限公司步驟
1、領取并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4)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 (6)辦理入資手續并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及財產轉移手續);
5、遞交《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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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作為公司出資人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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