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關系中,分居是一個較為敏感且復雜的階段。當夫妻走到這一步,隨之而來的財產如何處理、孩子撫養權如何判定等問題,往往讓人頭疼不已。今天,咱們就來詳細聊聊這些事兒。
一、分居離婚后財產怎么分
1、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一般來說,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等,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使處于分居狀態,只要婚姻關系還未解除,這些財產原則上還是夫妻共同共有。
2、分居期間各自財產的處理:有的夫妻在分居后,經濟上也是各自獨立的。但這并不意味著分居期間各自掙的錢就完全歸個人。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分居期間的財產依然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不過,如果能證明某筆財產是個人在分居期間通過特定的個人財產轉化而來,比如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在分居時購買的房產,且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這筆財產可能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
3、財產分割原則: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比如說,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過錯行為,像出軌、家暴等,在分割財產時,無過錯方可能會得到適當的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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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子撫養權如何判定
1、孩子年齡因素: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或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特殊情況,孩子也可能判給父方。對于兩周歲以上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比如,八歲的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父親生活,法院在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后,很可能會將撫養權判給父親。
2、父母雙方撫養能力和條件:法院會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居住環境、教育背景、工作性質等因素。一方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條件和教育資源,在爭奪撫養權時會更有優勢。此外,平時照顧孩子較多、與孩子感情深厚的一方,也可能更有利于獲得撫養權。比如,一直是母親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孩子對母親的依賴程度較高,這種情況下母親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就較大。
3、其他因素:如果父母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沒有其他子女,那么沒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在爭取撫養權時會更有利。還有,如果一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在撫養權判定上也會有所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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