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問題時不時會困擾著一些朋友,其中“分居多久可以離婚”以及“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今天咱們就來詳細聊聊這兩個關鍵問題,幫大家答疑解惑。
一、兩個人分居多久可以離婚
首先要明確,分居時間長短與能否離婚有一定關聯,但并非唯一決定因素。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這里的 “分居” 有嚴格界定,必須是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有些夫妻可能因為工作調動、異地求學等客觀原因暫時分居,這種情況即便分居時間久,也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只有感情不和導致的分居,持續兩年,法院在審理時才會重點考量作為準予離婚的依據。不過,這也不意味著分居未滿兩年就一定離不了婚,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重婚、家暴、遺棄家庭成員等嚴重過錯,另一方起訴離婚,法院經審查屬實,也可能判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圖片來源網絡,聯系侵刪)
二、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當夫妻決定離婚,有兩種常見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相對平和,夫妻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書,然后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后有 30 天冷靜期,這期間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請。冷靜期結束,雙方仍堅持離婚,再一同去辦理離婚證,至此,婚姻關系正式解除。
2、訴訟離婚則是在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時采用。一方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如離婚、子女撫養權歸屬、財產分割要求等),并附上相關證據,如分居證明、家暴報警記錄、對方出軌證據等。法院受理后,會先進行調解,盡力挽救婚姻;若調解無果,將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審理判決。判決生效后,婚姻關系解除。

(圖片來源網絡,聯系侵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評論